喀什噶尔道,全称为分巡喀什噶尔兵备道,是清代末年至中华民国初年新疆省下设的一

清朝光绪八年(1882年)置,道员疏勒府恢武城(今喀什地区疏勒县)。喀什噶尔道“辖境辽远,紧接疆,所属水利屯垦,钱粮刑名暨通商事件,政务殷繁”[1]。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喀什噶尔道辖二府、一直隶厅、一直隶州

喀什噶尔道(1908年)
府、厅、州 治所 领县数 所领厅、州、县
疏勒府 恢武城
疏勒
2 疏附县
伽师县
莎车府 莎车
叶尔羌
4 蒲犁分防厅
巴楚州
叶城县
皮山县
和阗直隶州 和阗
额里齐
2 于阗县
洛浦县
英吉沙尔直隶厅 英吉沙尔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于1913年废除府、州,以道领县,改道员为道尹马福兴出任喀什噶尔道尹。1920年,分喀什噶尔道所属和阗、洛浦、于阗、墨玉、皮山、叶城诸县置和阗道。此后,喀什噶尔道辖九县:

1924年,中华民国内务部通令废道,以省领县。喀什噶尔道裁撤。1929年,新疆省政府设立喀什行政区,长官为行政长。1932年1月,国民政府设新疆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改行政长为行政督察专员

道员、道尹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刘襄勤公奏稿》卷九,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二日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