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讲座中华民国教育部提升大学教职人员教学及研究水准的一项奖励,为中华民国层级最高的教学奖励,也是仅次于中央研究院院士的学术荣誉。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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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民国法律《大学法》规定,中华民国教育部于1997年设立“国家讲座”,除了提升教授个人的教学、研究水准外,也希望提升大学发展各自特色。

根据规定,国家讲座主持人需要具备下列身份:

  1. 中央研究院院士
  2. 曾获得教育部学术奖;
  3. 在学术上或专业领域上有杰出贡献或声望卓著。

国家讲座主持人大多以国立大学资深现任或退休教授为主;其中也有不少在校任教的中央研究院院士申请,或是随后获得中央研究院院士荣衔。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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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讲座主持人由各校及教育部推荐,并由教育部组成审查小组,一年名额上限为10人。每一任国家讲座为期3年,每年提供奖助金新台币100万元。主持人获得奖励金上限为奖助金之50%,其余为行政人事支出;但如果主持人离开大学教学职务,奖助金即停止。主持人若有需要,可以继续申请一次,期满不再提供奖助金;第二次获任者为终身荣誉国家讲座。

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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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讲座的主持人通常会自称“国家讲座教授”,大多也将此当成教学生涯中的重要头衔之一。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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