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特别市政府

天津特别市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天津市的最高行政机关,于1928年6月成立,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天津特别市天津市

主要领导 编辑

  • 市长:南桂馨(1928年6月-1928年9月)、崔廷献(1928年9月-1930年10月)

事件 编辑

  • 1927年1月17日,比利时驻华公使洛恩宣布,比利时愿意将天津比租界交还中国,以示友好。
  •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
  • 1929年8月31日由于天津比租界面临财政危机,中比两国签订了交还天津比租界的约章,规定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以及所有租界公产,移交中国政府;而比租界工部局所负的9万3千两白银(包括利息)由中国政府偿还。
  • 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改为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的天津市。同年11月,因河北省省会由北平迁至天津,天津直辖市改为省辖市。

参考资料 编辑


先前机关:
北洋政府
天津县政府
天津市最高行政机关
(1928年6月至(1930年)
后继机关:
南京国民政府
天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