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特別市政府

天津特別市政府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天津市的最高行政機關,於1928年6月成立,1930年,南京國民政府天津特別市天津市

主要領導 編輯

  • 市長:南桂馨(1928年6月-1928年9月)、崔廷獻(1928年9月-1930年10月)

事件 編輯

  • 1927年1月17日,比利時駐華公使洛恩宣布,比利時願意將天津比租界交還中國,以示友好。
  •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占領天津,南京國民政府設立「天津特別市」。
  • 1929年8月31日由於天津比租界面臨財政危機,中比兩國簽訂了交還天津比租界的約章,規定該租界的行政管理權,以及所有租界公產,移交中國政府;而比租界工部局所負的9萬3千兩白銀(包括利息)由中國政府償還。
  • 1930年6月,天津特別市改為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直轄的天津市。同年11月,因河北省省會由北平遷至天津,天津直轄市改為省轄市。

參考資料 編輯


先前機關:
北洋政府
天津縣政府
天津市最高行政機關
(1928年6月至(1930年)
後繼機關:
南京國民政府
天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