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对年轻的女性的称呼,类似于女孩[1]现代古代中文这个词是中性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近代中文,这个词有时候指有钱人家中使女(即女仆),或者指妓院中尚未开始接的幼女。在香港澳门,姑娘常用来称呼女传道、女护士、其他女性医护人员、女社工、女惩教人员(另见阿Sir)。在港澳,对年轻、陌生的而又不清楚其婚姻状况的女士会称为小姐,这是对一般女性广泛、通用的称谓,此义与中国大陆用法不同。另外,有些地方也会把小姑子(丈夫的妹妹)称为姑娘,也有称父亲的姊妹(姑姑)为姑娘的,《老残游记》第8回曰:“姑娘者,姑母之谓也。”小妾也称姑娘,俞正燮《癸巳类稿·释小补楚语笄内则总角义》曰:“小妻:曰妾……曰姑娘。”妓女也有称姑娘,《儿女英雄传》第4回曰:“想来是将才串店的这几个姑娘儿,不入你老的眼,要外叫2个。”

其他同义方言(年轻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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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嫚小妮识字班妹子妹纸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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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儒林外史》第30回:“因老爷人物生得太齐整了,料想那将就些的姑娘配不上,不敢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