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府
宋朝设置的行政区划
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年)升寿州为寿春府,府治所在北寿春(下蔡县,今安徽省凤台县),领5县:下蔡县、寿春县、安丰县、霍丘县、六安县。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以淮河为界,淮北属金朝。金朝政府以下蔡县为寿州,置防御使,隶于汴京路(后为南京路)。南宋置安丰军,军治在安丰县。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复置寿春府,隶属淮南西路,寿春县为府治,领四县:寿春县、安丰县、霍丘县、六安县,兼制安丰军。乾道三年(1167年),改寿春府为淮南西路安丰军,治所在寿春县。
开禧二年(1206年),金兵复下淮南,占寿春等地;嘉定和议,以淮水为界,寿春归宋。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安丰路总管府,治所在寿春县,领5县。次年改寿春为散府,领3县。二十八年复为总管府治,领濠州(领3县)、5县,隶于河南江北行中书省。至正二十六年(韩宋龙凤十二年,1366年),朱元璋改为寿春府。吴元年(1367年),改为寿州,属临濠府(后改称凤阳府)。
参考资料
编辑- 《明史·志第十六·地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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