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蛊

对人进行诅咒

巫蛊,也叫蛊术,学术上称作蛊毒巫术(poisonous magic),是源自中国南方的一种黑巫术,为一种操纵毒虫,用作惩罚违规的人或咒诅害人。

蛊字小篆

施用巫蛊又叫下蛊放蛊蛊惑。后来蛊惑引申为迷惑人心,粤语中再引申成狡猾的意思,整蛊在粤语中也有戏弄的意思。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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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间信仰,巫师用一种特殊毒虫左右人的一切,服务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巫师以毒虫迫使人顺从其意志,任凭操控。除了毒虫之外,亦可操纵蛇、蛙、鸟、狗、猫等动物。与道士的召鬼法不同,因为招魂不需媒介(蛊)。放蛊的目的在于加害自己的仇敌,或用于报复他人,使役动物的灵魂为其服务,盗取他人财富作为已用,但蛊也有用于医学及其它领域。干宝在《搜神记》描绘到,“荥阳郡(今河南省)有一家姓廖,累世为蛊,以此致富。后娶新妇,不以此语之。遇家人咸出,唯此妇守舍,忽见屋中有大缸。妇试发之。见有大蛇,妇乃作汤,灌杀之。及家人归,妇具白其事,举家惊惋。未几。其家疾疫,死亡略尽。”

“蛊”字源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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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音古。从字形上来看属于象形文字,最早出现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

  • “有疾齿,唯蛊虐。”(《小屯‧殷墟文字乙编》7310片)
  • “(有)疾,不(唯)蛊。”(《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1675片)
  • “犬蛊祝”(商承祚/著 《福氏所藏甲骨文字考释》 金陵大学 1953年 第4页)
  • “贞,不唯蛊?”(《铁云藏龟》12.3)
  • “病,其唯蛊?”(胡厚宣/著《殷人疾病考》引卢静斋藏片。)
  • “贞:王舌病,唯有古?”(杨树达注:古、蛊音同,古亦当读为蛊也。参见《积微居甲骨说》,中国科学院出版社 1954年,第59页。)
  • “贞:王病,不为岂。”(岂字为蛊的假借字,杨树达/著 《卜辞求义》群联书店,第4页。)
  • 许慎说文》曰:“蛊,腹中虫也。”

巫蛊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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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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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是一种人工畜养的毒虫。将不同种类的多只毒虫(俗称百毒)放在瓦罐或坛中,使其互相咬杀,并吞食尸体,最后存活下来的毒虫就叫“蛊”。

最早在隋朝已有记载此法。《隋书·地理志下》:“新安、永嘉、建安、遂安、鄱阳、九江、临川、庐陵、南康、宜春,其俗又颇同豫章,而庐陵人厖淳,率多寿考。然此数郡,往往畜蛊,而 宜春 偏甚。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使人食之入腹,蛊食其人五脏。人死则其产业移入蛊主之家。三年不杀他人,则畜蛊者自钟其弊。累世子孙,相传不绝,亦有随女子嫁焉。干宝谓之为鬼,其实非也。自侯景乱后,蛊家多绝,既无主人,故飞游道路之中则殒焉。”唐代亦沿袭此法,《通书·六书略上》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岭南卫生方》在“制蛊之法,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其自相啖食,经年后,独存者为蛊。”

放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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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献记载:“江南数郡有畜蛊者,主人行之以杀人。行饮食中,人不觉也。其家绝灭者,则飞游妄走,中之则毙。”[1]放蛊的人通常会将蛊虫或蛊药研磨成粉末状,放入饮食或饮水之中,或用指甲弹在衣物上。有的必须开坛作法,施厌魅之术使人中蛊。有的则是将有蛊的衣服、物品放置在路中央,任由人去捡拾,拾获者即是把蛊带回家中,那家人就成了有蛊的人家。

巫蛊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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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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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虫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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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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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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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谷蛊
  • 树蛊
  • 挑生蛊

物品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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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头蛊,将石头和蛊药混合在一起,就成了石头蛊。这种蛊术使人三五年而死。
  • 疳蛊,又名“放疳”、“放蜂”。两广的人,擅长此种。在端午节,将蜈蚣、小蚂蚁蚯蚓、头发磨成粉末,放置着“五瘟神”像前供奉,日久天长,就成了疳蛊。这种蛊术使人肚疼、腹泻、上下冲动。[3]
  • 篾片蛊,将蛊药喷洒在篾片上,就成了篾片蛊;这种蛊术使人四五年而死。[3]
  • 肿蛊,中蛊者,腹大、食欲大,口味爱好重盐,凡中蛊后,需戒荤、少盐或是戒盐,戒主食,以槟榔煮水熬制,每日早晨空腹饮用,或是用其他方法 调理排便,每餐少吃,一旦腹中蛊虫跳动,需生食大蒜方可减缓症状。[3]
  • 癫蛊,壮族擅长此种。一般将蛇埋在土中,等到腐烂之后取出毒菌就成了癫蛊;这种蛊术使人笑骂无常,发癫而死。

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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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吃生黑豆明矾,闻不到口中腥臭苦涩,说明已经中蛊。[3]
  • 干草一寸,吐出之后,汁液也随著被吐出,说明中蛊。[3]
  • 鸭蛋上插一根银针,口中含着鸭蛋一个小时,取出后如果蛋白变黑色,说明中蛊。[3]
  • 用煮熟的鸡蛋,趁热在人的身上滚,滚后剥开鸡蛋,若蛋白变黑或凹凸不平,即为中蛊。[3]
  • 中蛊者会有腹中虫弹跳感,特别是进食过后,腹胀如鼓,长期伴有打嗝。[3]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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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邈曾提出治疗中毒之法。《千金方》记载,“凡人中蛊,有人行蛊毒病人者。若服药知蛊虫姓名,当呼唤将去,若欲知蛊主之姓名者,以败鼓皮烧作末以饮,服方寸七。须臾,自呼蛊主姓名,可语令去则愈。又有以蛇涎合作蛊药著饮食中,使人得瘕病者,此种积年乃死,疗之各自有药。江南山间人有此,不可不信之。”

佛教中,《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提到,如听闻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巫蛊之术不能危害。[6]

饮酒中蛊最难治。[3]

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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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律疏议》卷十八《贼盗律》规定:“诸造畜蛊毒及教令者,绞。”疏议道:“蛊有多种,罕能究悉,事关左道,不可备知。”

历史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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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见汉武帝巫蛊之祸条目。
  • 《文选》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
  • 《文选》潘岳‧西征赋:“吊戾园于湖邑,谅遭世之巫蛊。”
  • 《隋书·郑议传》:“其婢奏郑议厌蛊左道,与母别居,为司所劾,由是除名。”
  • 《隋书·独孤皇后传》:“独孤皇后异母弟独孤迤,以猫鬼巫蛊咒诅于后,坐当死。”
  • 崇祯十七年,广州柀闵娇发生一宗胡蔓草蛊疑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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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顾野王《舆地志》
  2. ^ 《狄仁杰》蜣螂蛊确有其事 童子尿不解蛊. [2013-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苗女诅咒:破解湘西神秘蛊术. 凤凰网. [2008年11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2月5日) (中文(简体)). 
  4. ^ 张𬸦《朝野金载》说:“江岭之间有飞蛊,其来也有声,不见形,如鸟鸣啾啾卿卿然。中人即为痢,便血,医药多不差,旬日间必不救。”
  5. ^ 明代《浑然子》有鼠蛊,鸠蛊的名称。
  6.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摘录:“复次、曼殊利室!若诸有情 好喜乖离,更相斗讼,恼乱自他,以身语意,造作增长 种种恶业,展转常为 不饶益事,互相谋害。告召山林树冢等神;杀诸众生,取其血肉 祭祀药叉、罗刹婆等;书怨人名,作其形像,以恶咒术 而咒诅之;厌魅蛊道,咒起尸鬼,令断彼命,及坏其身。是诸有情,若得闻此 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彼诸恶事 悉不能害,一切展转 皆起慈心,利益安乐,无损恼意 及嫌恨心,各各欢悦,于自所受 生于喜足,不相侵凌 互为饶益”。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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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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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启耀/著 巫蛊考察─中国巫蛊的文化心态 台湾 1998年6月 ISBN 957-98626-1-3

汉忠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