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通宝唐高祖武德四年七月十日,即公元621年8月2日,铸行的一种货币,[1]唐代流行时间最长,最重要的流通货币。币面钱文上下右左直读为“开元通宝”,上右下左回旋读为“开通元宝”。

开元通宝

“开元通宝”虽然为唐代的主流钱币,但并非年号钱,在唐朝289年时间里也铸行过年号钱,如唐高宗的“乾封泉宝”(始铸于公元666年)、唐肃宗的“乾元重宝”(始铸于公元758年)、唐代宗的“大历元宝”(始铸于公元766年)、唐德宗的“建中通宝”(始铸于公元780年)、唐武宗的“会昌开元”、唐懿宗的“咸通玄宝”(始铸于公元870年),还有史思明的“顺天元宝”,和非年号钱“得壹元宝”(始铸于公元760年),以上以“宝”字命名的钱币最为多见,其中“大历元宝”、“建中通宝”和“咸通玄宝”为地方官铸,这些钱币发行量不大,而唐朝始终以“开元通宝”为主要通货。唐朝以后的各朝各代钱币也以“通宝”、“元宝”或“重宝”等命名。[2]

体制 编辑

开元通宝继承了半两五铢货币的形状、大小,每枚直径8分(约24毫米),重2铢4絫(音:累,十絫合一铢),一枚为一钱,十枚为一两。并由此演变出新的十进制重量单位—钱、两取代了过去的十二进制的铢、絫,其中的一钱(3.73克)即指开元钱一枚的重量。

分类 编辑

  • 初唐高祖李渊武德四年(621年)铸武德开元,钱文为欧阳询所书。
  • 中唐铸月痕开元
  • 唐武宗会昌六年(846年)铸行会昌开元,后有州名。
  • 五代十国南唐马楚南汉也铸有开元通宝。
  • 小径的开元通宝,多为民间私铸。
  • 唐代诗人张祜《退宫人》一有“开元皇帝掌中怜,流落人间二十年。长说承天门上宴,百僚楼下拾金钱。”的诗句。据说唐玄宗常在承天门楼上设宴娱乐,筵席间兴致高昂时,便向楼下抛撒金钱作为赏赐。诗中提到的“金钱”指的是“金开元通宝”,它不用于流通,而仅供赏玩。何家村唐代窖藏曾经一次出土过“金开元通宝”三十枚,“银开元通宝”四百二十一枚,是钱币收藏史上一次大发现,也是“金开元通宝”的首次发现。

开元通宝与年号 编辑

开元”是唐玄宗的一个年号,而“开元通宝”是以“开元”和“通宝”命名的,始铸于公元621年,与100年后的“开元”年号无关,“开元通宝”并非年号钱,“开元通宝”也不是唐玄宗(712年-756年在位)时期才开始使用的货币。唐高祖的年号为“武德”,之所以没有以“武德通宝”而以“开元通宝”命名,其主要原因是年号钱在当时没有市场,如唐高宗的“乾封泉宝”仅铸行8个月,[3]年号钱是在唐朝以后才真正开始盛行,如“永乐通宝”。“开元”时代以前的“开元通宝”在湖北安陆吴王李恪妃杨氏墓(公元637年)、咸阳长乐公主墓(公元643年)、西安伟儿墓(公元647年)、陕西弘干郑仁泰墓(公元664年)、湖北郧县李徽墓(公元684年)、河南偃师李守一墓(公元693年)、西安郭暠墓(公元695年)、陕西乾县永泰公主墓(公元706年),西安郭桓墓(公元708年)皆有出土。[4]

影响 编辑

对中国影响 编辑

“开元”意为开辟新纪元。“开元通宝”的铸行,取代了中国历史上从西汉唐朝流通739年时间的五铢钱,也结束中国古货钱币自秦国铸行的“一两钱”以重量为钱文的957年历史,在中国货币史上是一种重大的改革,使中国货币从记重的“制”演进到按数记值的货币制度,钱币不再以重量为名称,而以“通宝”、“元宝”或“重宝”命名的年号、国号钱。“开元通宝”影响了中国此后的钱币的形制、钱文模式和十进位衡法,并沿袭了约1300年之久至中华民国的“民国通宝”。

对邻国影响 编辑

“开元通宝”对周边的日本朝鲜琉球越南中亚等地区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

在越南,由于曾为唐朝属地,受安南都护府管辖,“开元通宝”亦在当地流通。一直到后世的陈朝时期所铸造的货币,仍与“开元通宝”有相似之处,反映了“开元通宝”对越南货币发展有深远影响。[5]

日本模仿唐朝的开元通宝,自铸铜币“和同开珎”。钱文“珎”字可能是“宝”字的简化写法。[6]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武德四年七月十日。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以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其钱文。给事中欧阳询制词及书。时称其工。其字含八分及篆隶三体。其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自上及左。回环读之。其义亦通。流俗谓之开元通宝钱。郑虔《会稡》云:“询初进蜡样。自文德皇后掏一甲迹。故钱上有掏文。十八日。置钱监于洛并幽益等诸州。秦王齐王赐三炉铸钱。裴寂赐一炉。敢有盗铸者。身死。家口籍没。至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桂州置钱监。《唐会要·卷八十九》
    高祖即位,仍用隋之五铢钱。武德四年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仍置钱监于洛、并、幽、益等州。秦王、齐王各赐三炉铸钱,右仆射裴寂赐一炉。敢有盗铸者身死,家口配没。五年五月,又于桂州置监。议者以新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后盗铸渐起,而所在用钱滥恶。显庆五年九月,敕以恶钱转多,令所在官私为市取,以五恶钱酬一好钱。百姓以恶钱价贱,私自藏之,以候官禁之弛。高宗又令以好钱一文买恶钱两文,弊仍不息。至乾封元年封岳之后,又改造新钱,文曰“乾封泉宝”,径一寸,重二铢六分,仍与旧钱并行。新钱一文当旧钱之十。周年之后,旧钱并废。《旧唐书·卷四十八·食货上》
    丁卯,大赦天下。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旧唐书·卷一·唐高祖》
  2. ^ 霍宏伟,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唐代咸通玄宝考,中国钱币2011年03期。
  3. ^ (公元666年)五月,庚寅,铸乾封泉宝钱,一当十,俟期年尽废旧钱。……(公元667年正月)自行乾封泉宝钱,谷帛踊贵,商贾不行,癸未,诏罢之。《资治通鉴·卷二百一》
  4. ^ 陈鸿志,试论唐“开元通宝”的分期,内蒙古金融研究钱币文集第六辑,2006年。
  5. ^ 《越南历史货币》,中国金融出版社,13─14页、24页。
  6. ^ 刁丽伟、王林晏,关于渤海国货币的三个问题,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