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则

(重定向自弱肉强食

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或称丛林的法则森林法则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在自然界中,由于生存竞争,消灭其他竞争者以求得生存,是一个自然过程(虽然生物之间也有少数互利共生的情况,但生存竞争是主要现象)。

这个词语有另一个含义,在西方常被用于描述人类社会中所有人自私自利,靠暴力或商业竞争赢过其他人,不在乎法治公平竞争力较差的人就被淘汰。[1]

1894年,英国作家鲁德亚德·吉卜林在他描写印度丛林的儿童故事丛林奇谭》中提及过丛林法则。在当时,某一些信仰种族主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等的人物,视丛林法则为天条,应用到社会哲学人类学优生学政治学经济学投资学等多方面去,例如社会达尔文主义等。

由于丛林法则具有不少有助于戏剧的元素,因此有不少电影编剧也引入到其剧情中来,例如《三体II:黑暗森林》、《黑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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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弱肉強食. 教育百科. 台北: 中华民国教育部. [2020-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2)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