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星山庄,是位于台湾台中市潭子区大丰里的四合院,为曾参加太平天国战役的军人林其中同治十年(1871年)建立,光绪五年(1879年)落成。1997年12月末因建商计划拆除而立即列为古迹,成为中华民国政府向民间购买古迹的首例,促进“古迹土地容积移转办法”通过,2014年修复完成。

摘星山庄
地图
位置台中市潭子区大丰里潭富路二段88号
坐标24°13′28″N 120°41′50″E / 24.224516°N 120.697181°E / 24.224516; 120.697181坐标24°13′28″N 120°41′50″E / 24.224516°N 120.697181°E / 24.224516; 120.697181
建成时间 大清光绪五年(1879年)
持有者台中市政府
类型登录等级:直辖市定古迹
登录种类:宅第
评定时间1997年12月26日
详细登录资料

建筑 编辑

 
大厅

位于潭子区潭富路二段88号的摘星山庄,占地一千五百多坪[1]。潭子人以起造人的名字代称此宅[2],有“有其中富,无一其中厝;有其中厝,无一其中富”之谚[3]

摘星山庄主屋左前方为独立的门楼,今已不再作出入口[4]。立面做双重退凹,次间与明间退凹转角的墙堵上均设铳孔[5]。该楼本来二层,1928年因风水而改建为一层[5]。横联为“九天星斗焕文章”来搭配对联“江山献秀明新景”与“楼阁增辉壮巨观”[2][6]。门楼的白猫与青菜交趾陶,赞美屋主林其中是“一生清白”[7]

从横额石刻“摘星山庄”的门楼进入,沿蜿蜒小径前进便见广衍的砚池[8]。引自葫芦墩圳的水沟环绕着主建筑群,最后注入砚池,风水称为“玉带水”[9]。主体建筑为两进多护龙的四合院[5],略坐西北朝东南[10],四周以刺竹围闭[3]。这种池塘为前,后有果林,即风水的“前水为镜,后山为屏”[5]

门厅面宽有三开间,除木隔间之外,其余均以土墼墙构筑,再以石板与斗砌砖与雕刻装饰门面[5]。门楣的龟甲纹书卷为石材浮雕,有“树德堂”三字,雕有福禄寿三星,左右各有童子一人,左手掌旗、球,右手握戟、罄[6]。正脊上下马路与脊堵,图案有花卉、螭虎、祥狮瑞兽与吉祥器物等精致的剪黏[5]。“文魁”扁额旁,写着“无江海而闲不导引而寿”、“乃邦家之光非闾里之荣”[11]。槛窗多为做菱花格子纹,亦有花鸟或人物的雕空窗[5]。厅内的古画已显斑剥,左为“老莱子彩衣娱亲图”,右乃“郭子仪单骑退敌图”,寓意教忠教孝[2]。一旁对联是“有打瞌睡神仙、无不读书豪杰”,以鼓励子孙念书[4]。室内彩绘以大红为底、黑与金为主[5]

自大厅经过天井到正厅,两旁接引的矮墙有书卷形漏窗,除通风外,暗暗隐涵主人追求的理想[2]。矮墙与左右内护龙相隔,护龙与护龙之间也围成狭长的天井,朝正前方开一座加门罩的小门楼[5]

 
大厅古画

第二进的正厅采用气派的三关六扇门,门上披麻上彩并以隶书书写“光前裕后”与“纬武经文”[5]。上悬同治甲戊科会试第二百零一名林文炳的进士匾复制品[8],与林氏家庙追远堂的相同[12]。据民俗专家陈炎正解说,这是福建林姓同宗林文炳考取进士之后,在台湾各地林姓祖厝所挂,以藉同宗之名光大门楣、敦勉子孙用功读书[6]。门楣左右两端各有一圆形图案,一刻公鸡,一刻玉兔,象征“日出而作;日入而息”[13]。因厅内供奉祖先神主牌位,故屋顶为全宅最高之处,以现尊卑[5]。厅内有王成助的牌位[14],但原先的林其中古画像已失踪[8]。后屏的写景画,属在台湾不常见的工笔画法[5]

建物后的小山丘为风水的“化胎”,以祝子孙绵延[4]。后园浣衣池同样水源来自葫芦墩圳[9]

1978年林安泰古厝拆迁时,李干朗席德进马以工王镇华讨论起每人心目的台湾十大民居时,李干朗就有列入林安泰古厝、筱云山庄、摘星山庄、林本源园邸李腾芳古宅社口大夫第雾峰林家宅园马兴陈宅余三馆佳冬萧宅[15]。县政府民政局礼俗文物课长郑荣松 称赞摘星山庄最具价值的是其建筑形式,系当时建筑的“权威代表作”,在台湾已找不到该年代而完整的建筑了[11]

历史 编辑

房子由来 编辑

 
正厅

据大房林胜雄解说,祖先林其中对抗太平天国军队时,大部分台湾兵勇牺牲,但祖先得幸有王成助救助,在王家度过[14]。原先不富裕的林其中随雾峰林家林文察征战回乡后,因战功成为当地的豪门[6]。林其中除改名“林王其中”以怀念亡友王成助外,还以友人住宅名称来建宅作纪念[2]

林其中先向张达京家族购大埔厝的土地,于同治十年(1871年)在该地鸠工兴建摘星山庄,光绪五年(1879年)落成[8]。林其中为使建筑日数能缩短,雇两组工匠,以中轴分金线划分成左右两区同时动工[14]。砖瓦、花岗石及杉木等建材皆自福建运来[8][11]。参与彩绘的有吴沧洲、郭振声、郭友梅、郭庭柯等[5]。交趾烧与筱云山庄一样为“晋水一经堂”蔡腾迎所作[16]

近代状况 编辑

1970年代,潭子加工出口区设置后,潭子从农业转为工业为主[17]。1980年初,摘星山庄门前已兴建了一座化工厂,挡住通路与景观,整仅依赖一条汽车难以通行的巷道与外界相通[11]。1983年6月24日,日本古迹修护专家高端政雄及岩崎友吉在参观彰化孔庙及修复中的道东书院之余来摘星山庄参观,评价是建筑依然维护很好[18]。据1984年住在内的大丰村第七邻邻长林烈堂说,山庄住户约百余人[11]

1984年,因偷窃频传,林家在正门贴出一张谢绝参观的公告[11]。像是进士匾于1993年3月9日连同石纹窗、石雕麒麟遭窃,后警方在该年11日在北屯区陈平里林姓嫌犯处发现[19]

面临拆除 编辑

 
西厢

1990年代,潭子因都市发展关系,吸引大量人口移入,成为三乡中人口数最多的一乡[17]。1997年,因传出台中县市计划合并升格,中台湾建商锁定潭子乡腹地广阔、地价便宜、又中台湾民众偏爱透天厝的特点,推出售价普遍在新台币五、六百万元间的大型别墅社区建案[20]。该年6月,摘星山庄祭祀公业管理人林胜雄以1坪8万6,000元,将摘星山庄四分之三的土地卖给建商[21]。建商请示省文化处、县府等有关单位,得到的答复是摘星山庄非古迹,业主买卖,政府无权干涉,因此友舜、长崎建设公司集资投入购地、路权费[22]。建商黄维南支付给摘星山庄管理者头期款8,800万元[23]。建商也在距离潭阳国小五、六百米处成立接待中心,预计在摘星山庄兴建62户透天厝,每户总价自598万元起,个案定名为“芳邻别墅”[1]

立委谢启大东海大学建筑系教授洪文雄得知山庄即将拆除后,1997年7月9日与文建会等单位人员亲访摘星山庄关切[24]。15日,谢启大在立法院办公室举行公听会,建议县政府先下禁建令,再指定为古迹后以容积转移方式,与地主协商[25]。10月1日,文化处长洪孟启造访摘星山庄表达保存立场,遭中县议长林敏霖、林胜雄斥为作秀[26]。11月7日,谢启大在台中县政府召开的协调会上,各级单位同意以行政院十分之四、省政府十分之三、县政府十分之二、乡公所十分之一分摊,总额是2亿余元,惟部分将做为文化园区基金,并非完全付给建商或地主[27]

然而,建商依然于12月16日购地尾款全部付清,计划按照合约款项付清二日内拆除摘星山庄[28]。建商认为从1997年3月付订金起,每月利息就要60万元,初步合计损失达2亿1,000万到2亿2,000万元之间[27]。12月24日上午,建商在西厢房所有人林定宏同意下派遣工人拆除西厢房,被谢启大通知警方,将工头许春宏依毁损罪逮捕[29]。当天,第一进前厅右角间、内护龙前间、右山门、右外护龙遭毁[30]

列为古迹 编辑

 
护龙内

尽管1997年12月24日,民政局长吕英俊说县府将设法筹措补偿黄维南,要建商不要拆除[23]。但26日清晨,黄维南再度请来怪手拆除西厢房[31]

26日上午,立委谢启大、县府秘书蔡其昌等获悉后前往,紧急连络马以工等十人前往现场,由谢启大助理先开车以挡怪手,后让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吴文忠出面阻止[31]。两天前,谢启大便先找到四位审查专家作准备[29]。9点半,洪文雄、马以工、林会承、关华山、邱博舜等十位专家学者赶到,随后11点半前往台中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32]

中午,林胜雄称外人无权过问,和堂兄弟联手指挥怪手、及亲手拆除建物,并要求警方依妨碍自由现行犯的罪名逮捕谢启大和其他阻挡者。力护祖产的林家后代林垂照、以及葫芦墩文教协会理事长罗隆铮,下跪泪求停止拆除。谢启大则坚持留下,以待县长廖永来前来。[33]

同时,吕英俊赶回县府召开古迹审查会,作成四项决议:一、摘星山庄是目前中台湾唯一完整一座保留早年为防御需求的建筑;二、建筑有良好格局;三、建筑精致造型细腻;四、建筑有细腻的木雕、石雕、砖雕、彩绘及交趾陶,为丰富的文化组合。经约十分钟审查,学者专家及省文化处代表李西勋等均赞同列为县级古迹。[31]

下午4点,廖永来亲自带古迹公告来张贴,向在场建商及业主宣告,摘星山庄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廿七条规定指定为县级古迹。吴文忠随后宣示,列为古迹后依法保护,凡破坏者最重者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该刻,轮到由黄维南下跪,指责《文化资产保存法》是恶法、政府在欺负百姓。廖永来回应近日内将协调内政部、省府等单位,兼顾业主与建商权益,再谈以地易地规划设文化园区。[31]

当夜,谢启大带头守在摘星山庄,防止林氏子孙再度找来工人破坏[34]。26日这天让摘星山庄知名度一夕暴涨,在该月28日假日时成为热门观光胜地,还有大型游览车前来[35]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学者黄铭崇等人出面组成义工队,避免该山庄在参观下受到二度破坏[36]。日后,弘文高中的古迹解说服务队会以此事件作公演[37]

影响修法 编辑

 
后院

1997年12月27日上午,省府副秘书长陈威仁到县议会与廖永来协商,由省府先垫支五千万元,以解决建商财务压力[34]。28日,省长宋楚瑜前往勘察[35]。29日,省政会议,宋楚瑜对于耗费钜款代垫,表示古迹是无价之宝,不应以财物衡量[38]。可是在省府邀集中央、省、县政府协商时,中央政府起初认为《文化资产保存法》中并无相关规定,因此不肯出钱[39]。31日,谢启大、朱惠良范巽绿在立法院第五会议室举行公听会,评批从三峡老街、芦洲李宅到摘星山庄的处理方式,凸显政府文化行政体系权实分散、手续繁琐,政府须拿出一套完整措施[40]

1998年1月17日,立委及古迹保存人士于向时任行政院副院长的刘兆玄,递送相关问题的报告及解决对策,建议成立跨部会的文化资产保存推动小组、修订相关法令等[41]。2月23日,刘兆玄召开跨部会“协商文化资产保存维护工作相关问题会议”,指示相关单位将保存民宅楼地板面积移转事宜,于两个月内订出行政命令‧并统一事权[42]。林胜雄曾抱怨过去也曾提出以地易地的方式,却因为于法无据,最后不了了之,只好将土地卖给建商[24]。4月20日,内政部部务会议内通过营建署所提“古迹土地容积移转办法”等[43]。6月20日,国科会及台湾大学城乡所在台湾大学思亮馆国际会议厅举行的“古迹保存之困境及出路”研讨座谈会上,刘兆玄承认古迹保存法规确实需要翻修[44]。8月6日,行政院院会通过“古迹土地容积移转办法”,明定为古迹的私有建筑土地,其土地所有权人得依此一办法申请移转至其他地区建筑使用[45]

收购过程 编辑

 
大厅身堵

虽然“古迹土地容积移转办法”在1998年通过,可是当初此办法规定移转时须课以百分之四十的容积交易所得税,比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税、房屋交易所得税等税率都高。9月8日,台中县县长机要秘书李伟民等到行政院开会,得到行政院主计长韦端答应,使行政院决定动用七千六百多万第二预备金,与省府及县府一起购买摘星山庄所有权。[39]

摘星山庄因是中华民国第一件政府向民间购买古迹的案例,引起相当大注目[46]。之后,林胜雄要求县府以同样一坪八万六千元,收购山庄其余六百六十二坪土地,开价五千多万元,而横生枝节[47]

1999年2月6日上午10点半,因剩余土地收购一直无解,黄维南至县府向秘书李伟民陈情,没有具体结论。稍后李伟民到一楼参加县民联合服务中心成立茶会时,待在县长室的黄维南突然拿出刀子扬言自杀,由站在一旁的女职员廖文雀夺下。黄维南又吞下大量镇定剂,被警员护送到省立丰原医院急救。到医院探视的廖永来,劝黄维南不要采取这种激烈手段,并谴责林胜雄。林胜雄则指责都是县府不出钱买其余土地。[47]

1999年4月,县府先给付一亿两千两百八十万元给建商[48]。9月9日,依然有地主不同意让县府以每坪七万八千元,亦即县议会通过的五千万元预算价购剩余土地[49]。2000年6月,县府以五千六百余万元买下剩余地[50]。为筹得财源,县府将丰原高速公路交流道城市规划特定区内崇德路及雅潭路口的农业区土地征收,以变更为住宅区、古迹公园、机关等来标售[51]

接着,地主为地上物所有权与建商打起官司,使县府仅能以钢棚架保护拥有产权的四分之三部分建物,其余建物部分毁坏情况愈发愈重[50]。林胜雄主张当初只卖土地,地上物及屋内陈设、文物都是林家的,估计至少可卖两千万元[52]。2000年6月,对于法院将地上物所有权判给建商,林胜雄扬言如果再败诉,会找来十一名族来亲轮番告建商[52]。8月4日,当建商要与法官李平勋、民政局副局长蔡炳坤等进行地上物点交程序时,遭林胜雄提出反担保,整修再度延后[53]。11月7日,县府文化局协商会议,县议员林竹旺建议在地上物签约仪式上,表彰林家义行[21]。但13日签约仪式上,林胜雄推翻上周协商结论,拒绝签约[54]。2003年6月9日,对于地上物,文化局长洪庆峰表示,若林胜雄再不配合,不排除采强制征收方式办理[46]。11月7日,议员何欣纯、林竹旺等议员抨击六年前就指定为县定古迹,迄今仍未完成产权过户[55]。最后,县府对建商给付三千五十七万元买下地上物[48]

此收购案因价格高昂,被内政部列为“负面教材”,通令全国不能再犯[56]。直到2004年11月30日,文化局宣布土地、地上物收购都尘埃落定[57]

整修完成 编辑

 
正厅内

文化局委托中国文化大学教授杨仁江团队进行调查研究[56]。2002年修复报告建议共十余个项目有待修复,估计得花三年、一亿五千万元[57]

2006年8月31日,副县长张壮熙、潭子乡长简文祥及县议员等人共同主持修复动土仪式[58]。该年第一期修复工程为杨仁江建筑师事务所监工,带春营造公司营造,耗资六千五百万元,由文建会补助四千两百万元[59]。在县府人员部分,与筱云山庄笃庆堂修复工程一样,由文化局资产课李智富负责[60]。省府民政司长纪俊臣之前在检查时,认为西厢房被严重破坏,想要恢复原貌已不可能[35]。已遭毁的部分正殿及西厢,以仿东厢的模式修复[58]。2012年进行第二期工程,郭俊沛建筑师事务所监工,高进营造公司执行,耗资一千万,文建会补助两百五十万[59]

2014年5月11日,整建重新对外开放[7][61]。当日,在台中市长胡志强、文化局长叶树姗陪伴下,林胜雄感谢政府把他家修得这么好,仿佛感应先袓正在开心[61]。2017年12月,负责营运的大器内蕴文创公司为重现二十年前拆除情景,将当年被破坏的实景图放大挂于墙面,被上香的林家子孙误会又遭破坏,赶紧报警[30]

活化经营 编辑

李干朗认为政府出钱购置摘星山庄,为“空间解放运动”最好的范例,但古迹应该公开参观,让古迹活化更具意义[62]。2014年3月29日,青年节,胡志强宣布以总经费三千三百万,招募年轻人只要在摘星山庄等等基地创业,每月约三万三千元元补助[63]。十二名青年于2015年11月28日入驻摘星山庄[64],由市府劳工局提供十四间在护龙的房间作文创[65],但经营营收不被议员看好[66]

2016年4月16日起,委外业者开始收能抵购商品的门票[67]。2017年6月后,仅剩两间由青年租用,其余皆大门深锁[65]

业者有以此作为古婚礼包办的活动,如可以从一德洋楼迎娶到摘星山庄,畅游其他古迹[68]。譬如一位爱好古迹的郭姓女子,在2022年选择与罹患大肠癌四期的男友于摘星山庄举办婚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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