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州厅

1927年建成的政府廳舍

新竹州厅为一处位于台湾新竹市的衙署建筑,日治时期为行政区划新竹州的行政中心,现为中华民国台湾省新竹市政府,当前登录为国定古迹

新竹州厅
新竹市政府
新竹州厅外观 地图
位置 台湾 新竹市北区中正路120号
坐标24°48′24″N 120°58′08″E / 24.8067078903843°N 120.968824017986°E / 24.8067078903843; 120.968824017986坐标24°48′24″N 120°58′08″E / 24.8067078903843°N 120.968824017986°E / 24.8067078903843; 120.968824017986
建成时间1927年
类型登录等级:国定古迹
登录种类:衙署
详细登录资料

历史沿革 编辑

新竹州厅始建于1925年,1927年11月26日举行上栋仪式后启用,1932年再扩建入口门廊部分。1945年12月1日新竹市政府成立,使用新竹州厅做为办公大楼。1950年10月25日新竹县合并,新竹县政府由原桃园郡役所迁回新竹州厅办公。1989年新竹县政府迁至新竹县竹北市,新竹州厅转作新竹市政府办公厅舍至今。

1998年6月23日,台湾省政府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27条,将新竹州厅指定为省定古迹[1]精省后《文资法》修法,改制为国定古迹。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后建筑部分受损,2000年开始进行古迹修护工程,至2005年4月完工后恢复其旧貌。

建筑 编辑

新竹州厅采西洋建筑风格,为二层楼加强建筑物,地板与横梁主要使用铁筋混凝土,两个坡式斜屋顶由木屋架组立而成,屋面材料使用日本黑

中央
车寄
内部拱圈
大厅阶梯

参见 编辑

同时期兴建的现存五州三厅舍

参考来源 编辑

  1. ^ 台湾省政府. 〈公告指定「新竹火車站」、「槓子寮砲台」、「新竹州廳」為省定古蹟〉. 《台湾省政府公报》. 1998-07-02, 87 (秋2): 42 [2021-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