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昂(1740年—1800年),字坳堂,一字叔驹,一字讱庵,山东历城县(今山东济南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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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恩科进士。授刑部主事,迁郎中。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任江西饶州府知府。时安南(今越南)阮光平降,上京觐见,所过州县、驿站均有馈赠,唯方昂拒绝供给,并说:“国家以威德服四夷,非夸以靡丽。”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任江苏苏松道。次年,补江宁盐巡道。嘉庆三年(1798年)擢贵州按察使,迁江宁布政使。不久,因病辞官。着有《坳堂诗集》。《清史稿》有传。[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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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36》,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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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列传 ,336卷:方昂 ,字坳堂,山东历城人。乾隆三十六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累晋郎中。会秋谳更新例,凡金刃杀人,概为情实。昂分别其轻重,固争不得,后高宗特旨改正。坐是为同僚所忌,淹滞十年。又数上书与长官争,长官愠之,卒重其人。以荐出为江西饶州知府。安南阮光平入觐,驿传所经,多饰供帐。昂曰:“国家以威德服四夷,非夸以靡丽。”戒所属勿与。擢江苏苏松道,已受代将行,营弁缉盐,波及良善,众汹汹不平。营弁以民变告,且征兵,昂曰:“新守与民未习,民勿信。”自出晓谕,捕倡首者置法,申请上官褫营弁职,事即定。至任,有尼之者,遂谢病去官。 病痊,复出署松太道。闽,广洋盗窜入吴淞,总督、巡抚、提督会师于宝山。昂建议曰:“衢山与大小羊山,江、浙之分界,港汊丛杂,盗船随处可寄碇。一得风潮之便,倏忽出没,猝不及防。当其乘风而来,迎击之时,彼顺而我逆;及其趁潮而退,追击之,则我后而彼先:是使盗常凭胜势也。请于要隘多设伏,俟其至,则纵使过,而蹑其后;遇其退,则扼不使前,以待后队之追剿。盗虽黠,无能为也。”从其议,盗果大摧。补江宁盐巡道。缉讼师,剔衙蠹,戢强暴,弭盗贼,尤以砥砺风俗为先,屏绝酬酢。同官闻其风采,咸重之。嘉庆三年,擢贵州按察使,八阅月,迁江宁布政使。未久,以病乞归。昂刚劲勤职。其归也,上曰:“此人可惜!”寻卒。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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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通恩
苏松道道员
1794年-
继任:
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