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昂(1740年—1800年),字坳堂,一字叔驹,一字讱庵,山東歷城縣(今山东濟南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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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恩科進士。授刑部主事,迁郎中。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任江西饶州府知府。时安南(今越南)阮光平降,上京觐见,所过州县、驿站均有馈赠,唯方昂拒绝供给,并说:“国家以威德服四夷,非夸以靡丽。”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任江蘇蘇松道。次年,补江宁盐巡道。嘉庆三年(1798年)擢贵州按察使,迁江宁布政使。不久,因病辞官。着有《坳堂诗集》。《清史稿》有傳。[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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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3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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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列傳 ,336卷:方昂 ,字坳堂,山東歷城人。乾隆三十六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累晉郎中。會秋讞更新例,凡金刃殺人,概為情實。昂分別其輕重,固爭不得,後高宗特旨改正。坐是為同僚所忌,淹滯十年。又數上書與長官爭,長官慍之,卒重其人。以薦出為江西饒州知府。安南阮光平入覲,驛傳所經,多飾供帳。昂曰:「國家以威德服四夷,非誇以靡麗。」戒所屬勿與。擢江蘇蘇松道,已受代將行,營弁緝鹽,波及良善,眾洶洶不平。營弁以民變告,且徵兵,昂曰:「新守與民未習,民勿信。」自出曉諭,捕倡首者置法,申請上官褫營弁職,事即定。至任,有尼之者,遂謝病去官。 病痊,復出署松太道。閩,廣洋盜竄入吳淞,總督、巡撫、提督會師於寶山。昂建議曰:「衢山與大小羊山,江、浙之分界,港汊叢雜,盜船隨處可寄椗。一得風潮之便,倏忽出沒,猝不及防。當其乘風而來,迎擊之時,彼順而我逆;及其趁潮而退,追擊之,則我後而彼先:是使盜常憑勝勢也。請於要隘多設伏,俟其至,則縱使過,而躡其後;遇其退,則扼不使前,以待後隊之追剿。盜雖黠,無能為也。」從其議,盜果大摧。補江寧鹽巡道。緝訟師,剔衙蠹,戢強暴,弭盜賊,尤以砥礪風俗為先,屏絕酬酢。同官聞其風采,咸重之。嘉慶三年,擢貴州按察使,八閱月,遷江寧布政使。未久,以病乞歸。昂剛勁勤職。其歸也,上曰:「此人可惜!」尋卒。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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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通恩
苏松道道员
1794年-
繼任:
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