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钟(1886年—1949年6月)[1]晓东河南省项城县(今项城市)官会镇蔡庄村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

生平 编辑

1909年(宣统元年),他毕业于陆军随营学堂。此后他在军队中逐渐升迁。1921年(民国10年),他在河南督军冯玉祥手下任步兵旅长兼归德镇守使(归德即现在的商丘市)。1922年(民国11年),他转任第11师第21旅旅长兼豫东镇守使,参与了第一次直奉战争长辛店战斗

1924年(民国13年),他转任第8混成旅旅长。1924年10月北京政变(首都革命)后,他升任国民军第1军第6师师长。

1925年(民国14年)1月,署理绥远都统,都统府副官处长吉鸿昌

李鸣钟于民国十五年(1926年)一月,调到天津前线指挥战事,绥远都统一职由蒋鸿遇代理。1926年(民国15年),他任甘肃军务督办,未赴任(刘郁芬代理)。此后,他任京师警备代理总司令兼警备总监。

1927年(民国16年),他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1928年(民国17年),他任郑州市长兼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总指挥。后来,他任西北政治工作委员会委员长。同年9月,他改任河南省政府委员、国军编遣委员会委员兼遣置部主任。此后,他逐渐脱离冯玉祥。1930年(民国19年),他任鄂豫边区绥靖督办。1931年(民国20年),他任第22路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

此后,他调任军事参议院参议。1937年(民国26年)5月,他被免去河南省政府委员。1948年(民国37年)2月,他任监察院监察委员。

1949年(民国38年)6月,李鸣钟在上海病逝。享年64岁。

注释 编辑

  1. ^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546页作生于1886年。Who's Who in China 5th ed.,p.142作生于1888年。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马福祥
绥远都统(署理)
1925年1月 - 1926年1月
继任:
刘郁芬
前任:
冯玉祥
甘肃督办
1926年1月 - 1927年6月
刘郁芬代理)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