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应雄(1957年6月8日),金门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任金门县议员、第八届立法委员

杨应雄
 中华民国第8届立法委员
任期
2012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
前任陈福海
继任杨镇浯
选区金门县选举区
多数票12,435(32.96%)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7-06-08) 1957年6月8日66岁)
 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新党背书)
配偶高淑贞
学历
经历

法律案件 编辑

杨应雄于2002年3月起担任金门县议员,同时经营金马旅行社,其配偶高淑贞为负责人。杨身为监督金门县政府的民意代表,却承包县政府辖下多个单位的旅游案,违反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九条:“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或受其监督之机关为买卖、租赁、承揽等交易行为。”,后经监察院依法裁罚最低罚金866万[2]

之后,金马旅行社声请大法官释宪,决议认为监察院裁罚于法有据,声请予以驳回[3]

政策 编辑

  • 不支持马英九于2008年竞选总统时所提“继续管制中国830项农产品”之政见,多次投票反对“要求马政府应正式具体宣示不再开放现行禁止自中国进口之830项农产品”之提案[4][5][6][7],也反对禁止中资直接或间接介入选举及政治活动[8][9]
  • 黄志雄在2012年12月20日在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提案,要求教委会未来应限制社会人士旁听。其中杨应雄也投票赞成限缩旁听权,被民团批伤害公民参与监督立法委员的权利。[10]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