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寿(1856年—1911年11月10日),字仁山,满洲镶黄旗人。清朝官员。

朴寿被民军捕获正法

生平 编辑

 
庚子辛亥忠烈像赞》中的朴寿像

历官太常寺笔帖式步军统领衙门笔帖式、加理事同知衔,光绪二十年(1896年)举人,授吏部汉字堂主事总理衙门章京、吏部科甲员外郎外务部和会司郎中庚子拳乱后,八国联军入城,朴寿与各国共谋保商安民。历官山西归绥道归化关监督(山西归绥道兼)、加副都统衔、库伦办事大臣归化城副都统。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授正白旗汉军副都统、镶蓝旗满洲副都统,迁正黄旗汉军都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福州将军,任内整顿旗务,禁鸦片烟,训练军队,得精兵四千。宣统三年(1911年),福建提督孙道仁新军起事,朴寿率防军与革命军交战,把工艺传习所职员吴和轩以图谋不轨抓去斩首,刳腹悬尸,以向革命者示威,并派文楷组织“杀汉团”冲杀。11月10日,朴寿战败被捕,被民军肢解,弃尸山下[1]。朴寿的死因另有六种不同版本[2]。赠太子太保,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谥忠肃

延伸阅读 编辑

[]

 清史稿/卷470》,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档案人名权威资料-008438

  1. ^ 清史稿 卷四百七十 列传二百五十七 朴寿
  2. ^ 清末任福州将军朴寿死因质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