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左布政使司
(重定向自江南左布政使)
江南左布政使司,是中国清朝初期设立的一布政使司,领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庐州府、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颍州府、徐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和州直隶州、广德直隶州、六安直隶州。大体上为今安徽省大部分地区,今江苏省长江以北的大部分地区、江西婺源,河南永城市等地。
江南左布政使司 简称:安徽布政使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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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行政区 | |||||||
国家 | 大清两江总督、安徽巡抚 | ||||||
政府 | 江南左布政使司衙门 | ||||||
• 行政中心 | 江宁府 | ||||||
历史 | |||||||
• 成立 | 大清顺治18年 | ||||||
行政分区 | 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 太平府、庐州府、凤阳府、淮安府、 扬州府、颍州府、徐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 和州直隶州、广德直隶州、六安直隶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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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境:今安徽省大部分地区、江苏、江西部分地区 方言:安徽方言 毗邻:江南右布政使司 江西布政使司 |
明代其地属南京直隶地区(南直隶)。清初属江南省(江南布政使司),隶属于两江总督、江宁巡抚。顺治二年(1645年),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隶属于淮阳总督。六年(1649年),罢凤阳巡抚、安庐池太巡抚。十八年(1661年),设江南左、右布政使,以左布政辖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庐州府、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九府,和徐州、滁州、和州、广德州四直隶州,驻江宁府。
康熙元年(1662年),始分建安徽为省治,置安徽巡抚,驻安庆。三年(1664年),江南分一按察使来治安徽。五年(1666年),割扬州府、淮安府、徐州改隶江宁右布政。六年(1667年),以江南右布政使司为江苏布政使司,驻苏州府;以江南左布政使司为安徽布政使司。
参考文献
编辑- 《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