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沪商埠督办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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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沪商埠督办公署中华民国前期上海市最高行政机关,其筹备工作可回溯至民国13年孙传芳拟划上海县城区、宝山县吴淞镇及附近地区为淞沪特别市区,民国14年奉军南下,江苏省省长韩国钧宣布上海为特别市,直隶中央政府,但随后孙传芳驱逐奉军,重新占据上海,并于民国15年5月在龙华设立淞沪商埠督办公署,孙传芳出任淞沪商埠督办[1]民国16年3月21日,白崇禧占领龙华,接收公署,公署于29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就职典礼之日起撤销。[2]

主要官员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淞沪警备司令部] 王孝俭 《上海市 上海县志》 1993 第1292页. [2021-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3). 
  2. ^ 上海市建市前政府机构.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5). 

参见 编辑


先前机关:
沪海道署
上海最高行政机关
民国15年(1926年)-民国16年(1927年)
后继机关:
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