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沪商埠督办公署
淞沪商埠督办公署是中华民国前期上海市的最高行政机关,其筹备工作可回溯至民国13年,孙传芳拟划上海县城区、宝山县吴淞镇及附近地区为淞沪特别市区,民国14年,奉军南下,江苏省省长韩国钧宣布上海为特别市,直隶中央政府,但随后孙传芳驱逐奉军,重新占据上海,并于民国15年5月在龙华设立淞沪商埠督办公署,孙传芳出任淞沪商埠督办[1]。民国16年3月21日,白崇禧占领龙华,接收公署,公署于29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就职典礼之日起撤销。[2]
主要官员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淞沪警备司令部] 王孝俭 《上海市 上海县志》 1993 第1292页. [2021-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3).
- ^ 上海市建市前政府机构.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5).
参见
编辑
先前机关: 沪海道署 |
上海最高行政机关 民国15年(1926年)-民国16年(1927年) |
后继机关: 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