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混合教育

(重定向自混合教育

男女混合教育[1](mixed-sex education,co-education),又称为男女校男女合班制等,是指男女同在一个学校一起接受教育的教学安排。在混合教育成为主流之前,早年都是男女分校,绝大多数重要的高等教育机构只招收男生女生女子学校接受教育。

中国

编辑

中国古代学校,以私人兴办的私塾书院为主,政府主导下的教育体系则是官学。学生在科举中考取名次,入朝为官,是旧式教育最高目标。男尊女卑之下,女子不能为官,不从事社会职业,被束缚于家庭之中,仅限成为家庭主妇,或从事农业生产。因此,女子的教育机会远少于男子。而在男女大防之下,仅接受家庭教育。家庭、宗族所办的私塾有些也同时招收女生。明朝李贽、清代的袁枚等人招收女弟子,为当时世俗不容。袁枚为女弟子出版诗集之举,更被批评。章学诚评价“近有无耻妄人,以风流自命,蛊惑士女”,“大江以南,名门大家闺阁,多为所诱。征刻诗稿,标榜声名,无复男女之嫌[2]。”

鸦片战争后,中国门户开放。天主教合法化,外国基督教传教团体亦在此时进入中国。为了更好的的传教,教会创办学校,自1844年起,陆续开设多所女校。这是中国女性走出家庭,接受现代教育的肇始[3]。1905年,广州的教会大学——岭南大学允许教职工的女儿和少数女子插入该校。至1918年,公开招收女生,男女同班授课。是中国最早实行男女同校的高等学校[4]

1907年,学部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标志女子教育获得政府认可[3],但《女子小学堂章程》明确规定男女分校。1911年4月,《请变更初等教育方法案》规定:“初等小学儿童年龄在10岁以内,准男女同学。”,政府首次允许男女同校[4]

中华民国建立之初,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明确男女相同的受教育权[4]。此后开始实行的壬子癸丑学制,同样规定女子与男子享有同等受教育权,不再局限于初等教育。1915年,湖南省教育会建议设立女子高等学校,“许女子有入大学之机会”。1917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高等部成立,是中国内地最早的女子大学。1919年,金陵女子大学毕业了中国第一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女大学生,但是没有混合教育的公立高等学校。在此前一年,上海大同大学成为最早实行男女同校的私立大学。香港大学则是中国内地之外,最早实行男女同校的公立大学[4]

中国内地第一所提供混合教育的公立高等学校是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当时,陶行知——中国混合教育的倡导人,在1919年12月7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务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规定女子旁听法案》,并建议次年正式招收女生。这个提议受到许多知名人士的反对的同时,也得到了校长郭秉文、学监主任刘伯明以及陆志韦杨杏佛等教授的支持。这个法案最终获得通过。1920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了中国最早从公立混合学府毕业的女大学生,共8位女生,由此才于1924年走出了中国第一届于混合教育高等学府的女学士。同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在1919年底、1920年1月两次表示,大学没有被禁止招收女生,女生报考北大,成绩合格即可录取。于是,1920年2月,北京大学出现第一个女旁听生,并在1920年秋季开始正式招收女生。1920年,允许女生旁听之初,北洋政府教育部曾告诫北京大学:“惟国立学校为社会视听所系,所有女生旁听办法,务须格外慎重,以免发生弊端,致于女学前途转兹障碍,斯为重要。”教育部在暗中查访,发现北京大学并无男女同舍寄宿之事,方才没有禁止男女同校。1922年11月,北洋政府颁布壬戌学制,采取“不分性别的单轨学制”,标志男女同校获得法律认可[4]。此后,越来越多的中国大学实行了男女同校的教学安排。

在中国大陆,民国时期有很多的女校(包括中小学、大学),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乎所有的中小学和大学都变成了混合型学府。近几年来又有少数新的女校出现。

香港

编辑

香港的混合学校建立于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圣保罗男女中学(St. Paul's Co-educational College)是香港第一所混合教育中学。此校于1915年成立是名为圣保罗女书院(St. Paul's Girls' College)。第二次世界大战完结后,与本为男校的圣保罗书院(St. Paul's College)暂时合并。后来当圣保罗书院迁回原址授课后,圣保罗女书院维持混合教学,并更名为圣保罗男女中学。

新加坡

编辑

新加坡的教育机构大多属混合教育学府,唯有部分的传统名校为男校女校(例如新加坡女子中学,南洋女中,海星中学公教中学等)。[5]

英国

编辑

在英国,一些学校实行混合教育,而其他的则是纯粹的男校或是女校,以前许多的单性学校在数十年之前曾经接受过相同性别的学生,比如说克利夫顿大学于1987年开始接受女生。

美国

编辑

美国第一个混合教育高等教育机构是俄亥俄州的奥伯林学院(Oberlin College)。女权主义者在美国内战时代大力推动男女同校,到1872年共有97所美国大学招收女生。一些学校拒绝男女教育完全合为一体,但是愿意在亲近的关联学校提供女生教育,随后类似种族隔离学校“分离但平等”原则的变体形式在美国部分地区发展起来。这种配对的例子包括位于马萨诸塞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位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巴纳德学院,以及位于罗德岛布朗大学彭布罗克学院。许多性别分开的女子学校建立起来,著名的有七姊妹学院。其中的部分学校现在实行混合教育,如瓦萨学院,另一些则没有,如维斯理学院

应当提及的是,许多或者多数“普通学校”,邻里、乡、村学校,在19世纪末的成立之初就实行混合教育,部分原因是小的学区没有财力为男孩和女孩提供分开教育的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个世纪多一点的时间之后的美国主流高等教育系统,美国女子获得了多数的学士学位,女生占大学本科招生人数的60%。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国家教育研究院. co-education - 男女混合教育. terms.naer.edu.tw. [2021-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中文(繁体)). 
  2. ^ 那秋生. 章学诚于袁枚之偏见. 中国柯桥网. 2012-05-07 [2018-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3) (简体中文). 
  3. ^ 3.0 3.1 中国近代女子教育:女校曾是贫苦女孩的收容所. 凤凰网,来源:东方早报. 2015-03-09 [2018-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2) (简体中文). 
  4. ^ 4.0 4.1 4.2 4.3 4.4 在“男女授受不亲”的中国,男女同校如何实现?. 搜狐网. 2016-11-26 [2018-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6) (简体中文). 
  5. ^ School Information Service(SI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加坡教育部学校信息咨询系统(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