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
明清時代的地方行政區域,相當於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
(重定向自清京师)
顺天府,中国明朝及清朝行政区划单位之一,相当于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及河北省、天津市部分地区。“顺天府”也指该地区地方政府衙门,相当于现今北京市政府。
顺天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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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清朝、中华民国的府 | |||||||||
1403年—1914年 | |||||||||
顺天府在直隶省的位置(1820年) | |||||||||
坐标:39°54′18″N 116°23′29″E / 39.905°N 116.3914°E | |||||||||
国家 | 明朝、清朝、中华民国 | ||||||||
历史 | |||||||||
• 成立 | 1403年 | ||||||||
• 废除 | 19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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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 |
沿革
编辑元朝时称大都路,直属中书省。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改为北平府,十月隶属于山东行省。洪武二年(1369年),改属北平行中书省。次年,建立燕王府。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升为北京,改为“顺天府”。永乐十九年(1421年),京师正式从应天府迁至顺天府,史称永乐迁都。[1]
清乾隆时期,顺天府区划掌四路厅,含大兴县、宛平县和其他22个近京州县,设兼管府尹大臣,等级约为布政使。但顺天府只管理汉族、回族等民族事务,涉及旗人事务由九门提督衙门管理。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顺天府衙门旧址在今北京东城区鼓楼东大街内的东公街。
管辖州县
编辑据《清史稿》等[2]: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明史》(卷40):“顺天府元大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八月改为北平府。十月属山东行省。二年三月改属北平。三年四月建燕王府。永乐元年正月升为北京,改府为“顺天府”。永乐四年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门八:正南第一重曰承天,第二重曰端门,第三重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宫城之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门六:正南曰大明,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大明门东转曰长安左,西转曰长安右。皇城之外曰京城,周四十五里。门九:正南曰丽正,正统初改曰正阳;南之左曰文明,后曰崇文;南之右曰顺城,后曰宣武;东之南曰齐化,后曰朝阳;东之北曰东直;西之南曰平则,后曰阜成;西之北曰彰仪,后曰西直;北之东曰安定;北之西曰德胜。嘉靖三十二年筑重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门七:正南曰永定,南之左为左安,南之右为右安,东曰广渠,东之北曰东便,西曰广宁,西之北曰西便。领州五,县二十二。弘治四年编户一十万五百一十八,口六十六万九千三十三。万历六年,户一十万一千一百三十四,口七十万六千八百六十一。”
- ^ 《清史稿》卷五十四 志二十九/地理一/直隶/顺天府
来源
编辑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