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婷雅
(重定向自游月霞)
游婷雅(1960年2月6日—)原名游月霞,台湾彰化县大村乡大仑村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曾任第九、十届台湾省议员、第四、五届立法委员[1]。
游婷雅 游月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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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4-5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
选区 | 彰化县选举区 |
台湾省议会第9-10届议员 | |
任期 1989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20日 | |
选区 | 彰化县选举区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台湾彰化县大村乡大仑村 | 1960年2月6日
籍贯 | 台湾彰化县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陈朝容(前夫) |
儿女 | 陈重嘉 |
卸任立法委员后住在台北,她的年迈双亲和弟弟则住在彰化老家。游月霞已离婚,前夫为前立法委员、亲民党党名起草人陈朝容;游与陈育有的儿子陈重嘉为现任彰化县议员。
2002年,游婷雅(游月霞)为二月号 Playboy 花花公子国际中文版拍摄写真[2][3]。
现已远离政坛[4]。
争议言论
编辑2003年4月21日,游月霞在记者会上公开说:“周雅淑讨客兄,抢人家的老公,凭什么检举人家!你们民进党每个人都在破坏别人的家庭啦!”周雅淑愤而提告。游月霞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3年,批评时任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蔡英文为“老处女”。[5]
2005年7月,游月霞因案屡传不到而被通缉。
2007年12月1日,游月霞因债务、诽谤官司问题于台北市忠孝东路遭警方逮捕。[6]
2007年12月11日,游月霞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发布声明,正式向周雅淑道歉;周雅淑撤回告诉,强调“过去就过去了”。[7]
2011年6月宣布将投入员林镇镇长补选,同年9月因参选员林镇镇长补选而涉嫌桩脚买票贿选,一审被判刑3年2月,褫夺公权4年,二审改判6个月,易科罚金确定。
注释
编辑- ^ 立法委員個人資料. [2008-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6).
- ^ 游月霞上PLAYBOY
- ^ 联合报,2002年2月3日
- ^ 中風住院?游月霞:我很好,在接大陸團. 东森新闻云. 2013年1月28日 [2014年10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日) (中文(繁体)).
- ^ 存档副本. [2011-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26).
- ^ 中央社,〈前立委游月霞遭警方逮捕 大安分局侦讯中〉[永久失效链接],2007年12月1日
- ^ 梁芳瑜、梁家铭 台北报导,〈游月霞现身公开鞠躬道歉 周雅淑:过去就过去了〉,《东森新闻报》,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