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武器是使用高爆炸药爆炸点投射爆炸产生的碎片之武器。

按照各国的惯例,爆炸性武器一般属于军队,在武装冲突的情况下使用,很少用于维护国内治安

当爆炸性武器无法按设计发挥作用时,它们通常会被当作未爆炸弹药

分类 编辑

爆炸性武器按制造方法可分为爆炸性弹药简易爆炸装置。某些类型的爆炸性弹药和许多简易爆炸装置有时被称为“炸弹”。

某些类型的爆炸性武器可归类为轻武器(例如手榴弹榴弹发射器火箭弹发射器反战车导弹便携式防空导弹和口径小于100毫米的迫击炮[1])。许多爆炸性武器,例如航空炸弹多管火箭炮火炮和大型迫击炮,都被归类为重型武器。

人道主义影响 编辑

联合国秘书长对“爆炸性武器的人道主义影响,特别是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时所产生的影响”[2]表示日益担忧。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雅各布·克伦贝格尔指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09年在加沙地带斯里兰卡的行动鲜明地说明了在人口稠密地区进行军事行动可能造成的毁灭性人道后果,特别是在使用重型或高爆炸性武器时。”[3]

英国一个非政府组织称,当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时,绝大多数直接伤亡者是平民(2012年为91%)。[4]

该非政府组织还表示,全球范围内自杀式爆炸和引爆简易爆炸装置的发生率急剧增加。他们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的三年里,因自杀式炸弹和其他简易爆炸装置而死或受伤的平民人数增加了70%。[5]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