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艾斯卡拉[1](法语:Jean Escarra,1885年—1955年),又译爱斯嘉拉法国法学家汉学家

爱斯嘉拉出生于一个有西班牙血统的法国家庭。1907年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年至1938年间来到中国,担任中国政府的法律顾问。期间他为改革中国法律体系提出过许多建议,并参与起草了1930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2][3][4]

此后爱斯嘉拉回到法国。1944年他成为知识产权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的工作后来促成了1957年3月11日颁布的法国《著作权法》。[2][3][4]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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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艾斯卡拉在1885年4月10日生于法国巴黎,父亲为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裔人士,母亲来自勃艮第。1907年22岁时,以比较商事法为主题的论文《英国基金会》(Les fondations en Angleterre)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并获得法学院首奖。1912年间翻译意大利商法学者Cesare Vivante意大利语Cesare Vivante的四大册商事法巨作,以此成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加入军队,1917年时受命加入前线重炮部队,因1918年索姆河战役期间立功,获“战斗十字勋章”(la Croix de Guerre)。战争结束后,1919年通过法学教授考试,于法国东南角的格勒诺柏大学任教。[1]:267-268

1921年,中国北洋政府聘请艾斯卡拉为顾问,艾斯卡拉暂居北京至1928年,期间出版《中国法与比较法》(1928),又翻译、导读梁启超《先秦法家思想与法律概念》一书,奠定在汉学界的地位,也获邀成为知名汉学团体伦敦中国学会(China Society de Lonres)的研究员。1928年以后,艾斯卡拉继续担任国民政府的顾问,参与民国《民法》起草作业,撰有研究报告《家事法与继承法之立法:中华民国民法第四编与第五编》提交给政府参考,并在返回欧洲后撰写期刊论文〈中国传统法典与现代立法之家族法〉。由于艾斯卡拉的小女儿1926年间在中国染病早逝,他于1930年返回格勒诺柏大学执教,继续研究商事法。返欧后,艾斯卡拉仍保留顾问职位,1933年、1934年、1938年间也三次重返中国,1938年访华后出版《中日战争后一年之中国》一书。[1]:268-269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原本受命担任军事法庭法官,后来自愿请调加入法国东方军(l’Armée d’Orient)。1940年德国入侵法国后,成功指挥所属撤退,并于德国全面攻占法国后拒绝投降,加入戴高乐领导的自由法国,负责外交事务。1944年9月,自由法军自德军手中控制巴黎后,艾斯卡拉随戴高乐回法,担任法国临时政府外交委员会主任委员。战后辞去政府职位,到巴黎大学法学院教书,于1946年创办《商法季刊》(la Revue Trimestrielle de Droit commercial)、1947年出版《商事法课程》(Le Cours de Droit commercial),同时也在中国高等研究所法语Institut des hautes études chinoises任教。1949年64岁时,出版《中国:过去与现代》(La Chine, passé et present)一书,从各方面广泛、简明介绍中国,被评为当时顶尖的汉学家。[1]:269-270

晚年的艾斯卡拉除了学术工作外,仍持续为法国外交服务,担任法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1953年,受埃塞俄比亚之邀,赴亚的斯亚贝巴协助起草该国商事法,隔年回到巴黎,持续授课,但健康开始恶化。1955年8月10日逝于巴黎。身后,家人遵循他的遗命,将他安葬在佩皮尼昂的家族墓园。戴高乐致函他的妻子,表示悼念与慰问。[1]:270-271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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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卡拉对登山小提琴演奏非常有兴趣,个性和善,并能熟练运用法文意大利文中文德文等语言。[1]:27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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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李鎨澂. 一代漢學家與中國法巨擘:約翰‧艾斯卡拉. 法制史研究. 2000-12-01, (1): 265-291 [2023-09-22]. 
  2. ^ 2.0 2.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 《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辞典》.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 
  3. ^ 3.0 3.1 何勤华. 《中国法学史》(第三卷). 法律出版社. 2006. 
  4. ^ 4.0 4.1 Biography (in French)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