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时代

20世紀20年代的爵士乐大发展时期,大蕭條后戛然而止
(重定向自爵士年代

爵士时代(英语:Jazz Age)是指1920年代和1930年代的时期,当时爵士乐舞蹈变得流行,主要是指美国,但是法国英国与其他地区也有这种现象。爵士乐起源于新奥尔良,是非洲和欧洲音乐的融合,并在这个时期的广泛文化变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对流行文化的影响持续很久。爵士时代通常与咆哮的二十年代一起被谈论,而且在美国它与禁酒时期以重要的交叉文化方式重叠起来。美国作家法兰西斯·史考特·费兹杰罗被广泛认为是他创造了这个术语,首次将这个术语用于他的1922年短篇小说集《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的标题上。[1]

爵士时代
Jazz Age
咆哮的二十年代的一部分
1921年的Carter and King爵士管弦乐队(相片在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拍摄)
日期1920年代 - 1930年代
地点美国
参与者爵士乐的音乐家和乐迷
结果爵士乐在美国流行
1929年圣诞节上,澳大利亚的一个名为“水晶宫乐团”(Crystal Palace Orchestra)的爵士乐队在作表演,其中用到了施特罗小提琴英语Stroh violin

背景 编辑

爵士音乐 编辑

爵士音乐的诞生往往是追溯至非裔美国人[2],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已被社会中产阶级的白人美国人所接受。白人表演者被认为是汽车在美国爵士音乐的普及象征。爵士舞促进了非洲裔的传统和理想与白人中产阶级社会产生连结[3]纽约芝加哥等城市是爵士乐的文化中心,特别是对于非洲裔艺术家而言。

禁酒令 编辑

美国禁酒令是一项全国宪法,从1920年到1933年禁止生产、进口、运输和销售酒精饮料。

在1920年代,该法律被广泛忽视,税收收入损失。好多的有组织犯罪帮派控制了许多城市的啤酒和酒类供应,释放出震惊全国的犯罪浪潮。这个禁酒令被艾尔·卡彭所领导的黑帮们利用,他从非法出售酒精中获利6000万美元。其结果在这个时代使违法的地下酒吧增多,变成了“爵士时代”的热闹场所,表演着流行音乐,包括当时的舞蹈歌曲、新颖歌曲和秀场音乐。

到1920年代末,一个新的反对派在全国范围内动员起来。“湿”(反对禁酒令者)抨击禁酒令导致了犯罪、降低当地收入,而且欺骗了美国城市中的农村新教徒宗教益处。禁酒令在第二十一条修正案的批准下结束了,该修正案在1933年12月5日废除了第十八修正案。一些州份继续全州禁酒,标志着进步时代的其中一个最后阶段。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Amy Henderson. What the Great Gatsby Got Right about the Jazz Age. Smithsonian. 2013-05-10 [2018-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6) (英语). 
  2. ^ McCANN, PAUL. 2008. "Performing Primitivism: Disarming the Social Threat of Jazz in Narrative Fiction of the Early Sixties." Journal of Popular Culture 41, no. 4: 658-675. America: History & Life, EBSCOhost (accessed October 5, 2010). Pg 3
  3. ^ Barlow, William. 1995. "Black music on radio during the jazz age." African American Review 29, no. 2: 325. America: History & Life, EBSCOhost (accessed October 4, 2010)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