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韶
王鸿韶(1895年—1960年4月6日)[2],字真吾,直隶宝坻人。中华民国军事将领,长期追随新桂系李宗仁。[3]
中华民国陆军中将 王鸿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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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真吾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95年 大清直隶省顺天府宝坻县 |
逝世 | 1960年4月6日[1]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 | (64—65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
民族 | 汉族 |
母校 | 保定陆军军官学校(1916年) 陆军大学(1937年) |
职业 | 军人 |
家乡 | 天津市宝坻区老县城区域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生平
编辑1916年8月,毕业于保定军官学校第三期炮科一连,分发直隶陆军服务,历任直隶陆军第5混成旅炮兵营排长、连长、营长等职。
1925年2月,升任国民联军西北陆军独立炮兵团副团长。
1927年12月19日,升任第四集团军第十八军副参谋长(军长:陶钧,副军长:张义纯)。
1934年3月,任广西省政府驻南京代表。
1937年8月,陆军大学特别班毕业,派任广西全省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黄旭初)。
1940年7月19日,授少将,并升任第五战区参谋长(司令长官:李宗仁)。
1945年,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汉中行营参谋长。
1945年6月28日,晋升中将。
1945年2月11日,所部改称汉中行营,仍任参谋长。
1945年9月9日,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北平行营参谋长。
1946年9月1日,国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辕参谋长。[3]
1948年,王鸿韶在河北省第二选区当选第一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4][3],并任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3]。
1949年,离开内地,经由香港转赴台湾,仍任立法院立法委员。[3]
1960年4月6日,王鸿韶病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