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善满语ᡴᡳᡧᠠᠨ穆麟德转写kišan[注 1];1786年1月18日—1854年8月3日[1]),字静庵,蒙古博尔济吉特氏满洲正黄旗人,清朝官员。

琦善

大清协办大学士
爵位 世袭一等侯
籍贯 喀尔喀蒙古
族裔 蒙古
旗籍 满州正黄旗
字号 静庵
谥号 文勤
出生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十九日
(1786年1月18日)[1]
京师
逝世 咸丰四年闰七月十日
(1854年8月3日)[1]
扬州
亲属 恩格德里(先世)

噶尔萨 (高祖父)
英泰 (曾祖父)
安琳 (祖父)
成德 (父)
文孚 (叔)
恭钊 (子)
恭镗 (子)
恭钧 (子)
恭鑫 (子)
恭锴 (子)
恭鍹 (子)
恭鉽 (子)
恭铨 (子)
松桂勋 (族侄)
瑞澄
瑞澂 (孙)
瑞洵 (孙)

经历
清仁宗嘉庆
  • 刑部员外郎 嘉庆13年 - 17年
  • 刑部郎中 嘉庆17年 - 19年
  • 通政使司副使 嘉庆19年
  • 河南按察使
    • 首任:嘉庆19年 - 23年(兼署河南布政使)
    • 二任:嘉庆25年
  • 江甯布政使 嘉庆23年
  • 河南布政使 嘉庆23年 - 24年
  • 河南巡抚 嘉庆24年 - 25年
  • 主事衔 嘉庆25年 - ?

清宣宗道光
  • 山东按察使 嘉庆25年 - 道光1年
  • 福建布政使 道光1年
  • 山东布政使 道光1年
  • 山东巡抚
    • 首任:道光1年 - 2年
    • 署理:道光3年 - 5年
    • 三任:道光7年 - 9年
  • 世袭一等侯 道光3年 - 咸丰4年
  • 总督衔 道光5年
  • 两江总督 道光5年5月 - 7年5月
  • 漕运总督(兼署) 道光6年12月 - 9年3月
  • 内阁学士 道光7年
  • 礼部侍郎衔(兼) 道光7年 - ?
  • 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署) 道光7年
  • 河东河道总督(兼署) 道光7年 - ?
  • 四川总督
    • 首任:道光9年 - 11年
    • 二任:道光26年 - 29年
  • 成都将军(兼署) 道光10年 - ?
  • 直隶总督管巡抚事 道光11年 - 20年
  • 协办大学士
    • 首任:道光16年 - 18年
    • 二任:道光28年 - 咸丰1年
  • 文渊阁大学士 道光18年 - 21年
  • 钦差大臣 道光20年
  • 两广总督 道光20年 - 21年
(直隶总督兼署 道光20年9月28日-12月4日)
  • 粤海关监督(兼署) 道光20年
  • 四等侍卫 道光22年
  • 叶尔羌帮办大臣 道光22年
  • 热河都统 道光23年
  • 二等侍卫 道光23年
  • 驻藏办事大臣 道光23年 - 26年
  • 成都将军(兼署) 道光28年 - ?
  • 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任内署理) 道光29年
  • 陕甘总督 道光29年 - 咸丰1年
  • 青海办事大臣(陕甘总督兼署) 道光30年

清文宗咸丰
  • 河南巡抚(署) 咸丰2年
  • 都统衔 咸丰2年 - 3年
  • 钦差大臣 咸丰2年 - 4年
  • 追赠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 咸丰4年
  • 加总督衔(赏) 咸丰4年

生平 编辑

世袭一等侯爵,父成德,曾任杭州将军及热河都统嘉庆十一年(1806年)由荫生授刑部员外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升任河南巡抚,被褫职以主事饺留办河工。历任布政使巡抚等职,官至直隶总督文渊阁大学士道光十八年(1838年)8月至11月,在天津起获烟土15万余两。道光二十年(1840年)8月30日,琦善赴天津。同年9月28日-12月4日期间,奉旨接替林则徐担任两广总督

原先主剿的琦善在白河口见英军“船坚炮利”,下令撤退炮台守军,并派广东人鲍鹏穿鼻洋广州虎门口)向英军求和,同时,查理·义律步步进逼,更亲身前往虎门勘测地形,并向琦善提出割地赔款的要求,初时琦善并不敢答应割地的要求。[2]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月7日,虎门外的沙角炮台大角炮台被英方的义律攻陷,义律向琦善提出将沙角一地留给英人据守,定为所有办理贸易事务之地。沙角位处广东内陆地方,琦善认为道光得知沙角沦陷后,定必大怒,故于1月11日致函义律:“……准其就粤东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琦善所指的“香港”,便是香港岛西南一角,今香港仔一带,因为当时“香港”一词,并非全岛的总称。[2]

1月25日,琦善与义律私下拟订《穿鼻草约》,割让香港,赔款六百万元,后英方单方面公布草约,并派船舰率先抢占香港岛。琦善对割让香港岛一事原加以隐瞒,被揭发后,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让香港为奇耻大辱,令锁拿解京问罪,“革职锁拿,查抄家产”,发军台,后获赦免,任驻藏大臣热河都统四川总督陕甘总督等职。任驻藏大臣期间,琦善于1846年就当时的种种弊端拟定《裁禁商上积弊章程》,奏准施行。其重申、补充旧有章程,整顿和完善西藏地方吏治。但根据此章程亦放弃了驻藏大臣的部分权力,如对商上财政的审核权及停止派兵巡查部分地区等。

咸丰二年(1852年)任钦差大臣阻击太平军,在扬州外围建立“江北大营”,计马步兵一万八千人。咸丰四年(1854年)秋天,琦善殁于扬州军中,卒谥文勤

评价 编辑

琦善在后世的评价中,受鸦片战争影响而以负面居多,但也有人认为当年琦善有“自知之明”,他所约订的《穿鼻草约》已是晚清损失最小的条约。蒋廷黻说,“在外交方面,他实在是远超时人,因为他审察中外强弱的形势和权衡利害的轻重,远在时人之上”。[3]而琦善也是因鸦片战争之败受责贬抑的主要大臣中最早被重新起用者之一。

遗迹 编辑

北京定阜街庆亲王府原是琦善的故居。

家族 编辑

  • 恩格德里 (先世)
  • 噶尔萨 (高祖父)
  • 英泰 (曾祖父)
  • 安琳 (祖父)
  • 成德 (父)
  • 文孚 (叔)
  • 子:
    • 恭钊 (子),湖北武昌盐法道。妻柏雅尔氏。
    • 恭镗 (子),黑龙江将军。孙儿末任湖广总督瑞澂、光绪十二年(1886年)丙戌科进士瑞洵。孙女博尔济吉特氏,嫁镶黄旗满洲、广西思恩府知府沙济富察敦崇(父二等敦惠伯承忠,祖父头等侍卫松文,先祖一等敦惠伯傅良)。
    • 恭钧 (子),妻孙氏(父内务府镶黄旗汉军、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甲辰科进士启文)。
    • 恭鑫 (子)
    • 恭锴 (子)
    • 恭鍹 (子),妻阿哈觉罗氏(父马兰镇总兵兼总管内务府大臣诚靖公文谦,祖父内务府六库郎中、江南织造兼管龙江关税务克明额)。
    • 恭鉽 (子)
    • 恭铨 (子)
    • 松桂勋 (族侄)
  • 女博尔济吉特氏,嫁正黄旗满洲哈达纳喇氏恒昌(父乾隆乙卯科进士文恭公玉麟)。
  • 女博尔济吉特氏,嫁正白旗蒙古图博特氏惪铠(父内大臣、袭一等义烈公文煇,祖父伊犁将军、一等义烈公庆祥,曾祖三等义烈公保宁 (大学士))。
  • 女博尔济吉特氏,嫁镶红旗蒙古石尔德特氏文晖(父道光壬辰恩科进士文端公瑞常)。

注释 编辑

  1. ^ 满语意思是“鲜明”。

延伸阅读 编辑

[]

 清史稿/卷370》,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1.0 1.1 1.2 魏秀梅. 琦善在豫魯的政績,1814-1829 (PDF).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1993-06, (第二十二期(上)): 461–503 [2023-04-01]. ISSN 1029-4740. S2CID 235912861. doi:10.6353/BIMHAS.199306.00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4-01) (中文(繁体)). 
  2. ^ 2.0 2.1 尔东. 周海燕 , 编. 《香港歷史之謎》. 香港: 明报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7年4月: 页16. ISBN 978-962-973-634-7. 
  3. ^ 蒋廷黻:《琦善与鸦片战争》,清华学报,1931

来源 编辑

官衔
前任:
魏元煜
两江总督
1825年5月-1827年5
继任:
蒋攸铦
前任:
讷额经额
漕运总督
署理

1826年12月-1829年3月
继任:
朱桂桢
前任:
戴三锡
四川总督

任职期间:1829年4月-1831年2月

继任:
鄂山
前任:
屠之申
直隶总督
第三十八任

1831年2月-1840年7月
继任:
讷额经额
前任:
林则徐
两广总督
代理

1840年9月28日-1841年2月26日
继任:
祁𡎴
前任:
孟保
驻藏大臣
1843年-1847年
继任:
瑞元
前任:
苏廷玉
四川总督
1846年12月-1849年9月
继任:
徐泽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