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常
瑞常(满语:ᡰᡠᡳ᠌ᠴᠠᠩ,穆麟德转写:žuicang,?—1872年),石尔德特氏,字芝生[1],号西樵 [2],谥文端[3],蒙古镶红旗人,清朝官员、进士出身。
瑞常 | |
---|---|
大清文华殿大学士 | |
族裔 | 蒙古 |
旗籍 | 镶红旗 |
字号 | 芝生 |
谥号 | 文端 |
出生 | 不明 |
逝世 | 同治十一年(1872年) |
出身 | |
| |
著作 | |
《如舟吟馆诗钞》 |
生平
编辑道光二年,乡试中举。道光十二年,登进士,改庶吉士[3],授翰林院编修。道光十三年,升任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读、右庶子、左庶子。道光十七年,升任侍讲学士[3]。次年,任国史馆纂修[4]。道光二十年,任日讲起居注官、侍讲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道光二十二年,任咸安宫总裁,次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5]。詹事府少詹事[3]、文渊阁直阁事[3]。道光二十四年,任光禄寺卿[3]、福建乡试正考官[3]、内阁学士[3]。道光二十五年,任会试知贡举[3]、兵部右侍郎,镶红旗汉军副都统[3]。道光二十七年,任马馆监督[3]。道光二十八年,任稽察七仓大臣[3],署镶蓝旗护军统领[3]。道光二十九年,任正黄旗护军统领[3]、兵部左侍郎[3]、右翼税务监督[4]、正蓝旗满洲副都统[3]、山东乡试正考官[3]、册封朝鲜国王正使[3]。道光三十年,任实录馆副总裁[3]、吏部左侍郎[3]、右翼总兵[3],稽察会同四译馆,并教习庶吉士、正白旗护军统领[3]。咸丰元年,署正黄旗蒙古副都统[3]、正黄旗护军统领[3]。咸丰七年,任左都御史,署正红旗蒙古都统。咸丰八年,任礼部尚书[3],署正白旗满洲都统[3]。同年改理藩院尚书,署步军统领、正蓝旗汉军都统、正蓝旗满洲都统、镶白旗蒙古都统。同年改刑部尚书[6]。咸丰九年,署镶蓝旗满洲都统[3],任殿试读卷官[3]、顺天乡试副考官[3]。咸丰十年,任殿试读卷官、教习庶吉士[3],任京城巡防大臣[4]、署理镶蓝旗满洲都统[6]。咸丰十年,任留京办事大臣[4]。咸丰十一年,任工部尚书[3]、步军统领[7]、户部尚书[3]、正蓝旗满洲都统[8]。同治元年,任吏部尚书[9],管理宗人府银库[3]。后署工部尚书[3],升任协办大学士[8]。同年任顺天乡试副考官[3]、殿试读卷官。同治三年,任顺天乡试正考官[3],后署镶红旗满洲都统[3],任考试宗室翎缎之大臣[3]。同治四年,任总管内务府大臣[10],管理咸安宫官学事务[4]。同治五年,任工部尚书[11],兼署刑部尚书[3]。同治六年,任天津验米大臣[4]、翰林院掌院学士[3]、顺天乡试副考官。同治七年,任教习庶吉士[3]、刑部尚书[12],优贡朝考阅卷大臣[4]。同治九年,任顺天乡试副考官[3]。同治十年,任文渊阁大学士[13]、会试覆试阅卷大臣[4]、殿试读卷大臣[4]、大挑各省举人大臣[4],管理刑部事务[13]。同年改任文华殿大学士[14]。有子文晖、弟瑞成[15]。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
编辑-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7918号
- ^ 清朝鼎甲征信录等三种-八旗文经作者考 ,59卷 ,932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 ,702002195-1号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 ,702002195-3号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1054号
- ^ 6.0 6.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58214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40521号
- ^ 8.0 8.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40590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40725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39667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40184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15277号
- ^ 13.0 13.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40465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57828号
-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389):“瑞常,字芝生,石尔德特氏,蒙古镶红旗人,杭州驻防。道光十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大考二等,六迁至少詹事。二十四年,连擢光禄寺卿、内阁学士。二十五年,迁兵部侍郎,兼镶红旗汉军副都统。二十九年,充册封朝鲜正使。调吏部,历兼左、右翼总兵。咸丰元年,典江南乡试,就勘徐州丰北河决,疏陈灾情、赈务、漕务,请饬地方官严防匪徒蠢扰,报闻。定郡王载铨管步军统领,越次题升主事, 瑞常 力争不得。寻解左翼总兵职。七年,擢左都御史。八年,迁理藩院尚书,兼正蓝旗汉军都统,署步军统领,调刑部尚书。十年,宝源局监督张仁政因侵蚀畏罪自尽,命 瑞常 偕尚书沈兆霖按之,得前任监督奎麟、瑞琇赃私状,并论大辟,追赃后遣戍。文宗幸热河,留京办事,督防巡防。十一年,调工部,又调户部。 同治元年,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皇太后命南书房、上书房翰林纂辑史事以昭法戒,书成,赐名治平宝鉴,遴择大臣轮班进讲, 瑞常 与焉。四年,充总管内务府大臣。时陕西巡抚刘蓉骤起膺疆寄,为编修蔡寿祺所劾,蓉自陈辩,疏中引及胡林翼密荐之词,又倚任布政使林寿图,为人所忌。言官遂劾寿图湎酒废事,举劾不公,并讦蓉漏泄之罪,于是命 瑞常 偕尚书罗惇衍往按之,疏白其无罪,惟坐寿图演戏及蓉陈奏失当,并予薄谴。定陵奉安礼成,题神主,加太子少保。历工部、刑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管理户部三库。六年,赴天津验收漕粮,复命盘查北新仓,得亏米六万余石状,论所司罪如律。十年,拜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刑部。 瑞常历事三朝,端谨无过,累司文柄,时称耆硕。十一年,卒,赠太保,祀贤良祠,谥文端。子文晖,官至盛京礼部侍郎。”
- ^ 顺天乡试同年齿录: (光緖19年癸巳恩科)。
官衔 | ||
---|---|---|
前任: 宗室肃顺 |
满缺左都御史 咸丰七年八月乙丑 - 咸丰八年九月壬午 1857年10月4日 - 1858年10月16日 |
继任: 宗室绵森 |
前任: 宗室肃顺 |
清朝理藩院尚书 咸丰八年九月壬午 - 咸丰八年十二月庚午 1858年10月16日 - 1859年2月1日 |
继任: 穆荫 |
前任: 麟魁 |
刑部满尚书 咸丰八年十二月庚午 - 咸丰十一年九月己丑 1859年2月1日 - 1861年10月7日 |
继任: 宗室绵森 |
前任: 宗室绵森 |
工部满尚书 咸丰十一年九月己丑 - 咸丰十一年十月丙辰 1861年10月7日 - 1861年11月3日 |
继任: 爱仁 |
前任: 宗室肃顺 |
户部满尚书 咸丰十一年九月丙辰 - 同治元年二月辛酉 1861年11月3日 - 1862年3月8日 |
继任: 宝鋆 |
前任: 宗室绵森 |
刑部满尚书 同治七年六月庚戌 - 同治十年二月戊子 1868年7月23日 - 1871年4月17日 |
继任: 全庆 |
前任: 全庆 |
吏部满尚书 同治元年二月辛酉 - 同治五年二月乙巳 1862年3月8日 - 1866年3月31日 |
继任: 文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