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社会学(英语:Environmental sociology)是一门研究自然环境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学科[1]。该领域的研究重点是由社会因素所造成的环境资源管理以及其导致的环境问题,该些问题可能是由社会构造社会问题和社会反应(societal responses)所引起的。

环境社会学在1970年代后期成为社会学下的一门子学科,并对应了在1960年代出现的环境运动

定义 编辑

环境社会学通常被定义为的社会学下一个研究社会与环境交互作用的学科,这个定义将文化与环境的问题都化入了环境社会学的领域下。虽然在一般的情况下社会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重点的研究领域领域,但环境社会学家通常特别重视社会因素所导致的环境问题、社会影响的环境问题并努力的尝试解决的问题。此外,也给予相当多的关注在某些因为环境条件而在社会上被定义为问题的社会过程(social processes)。

历史 编辑

社会学在19世纪中后期和20世纪初期作为一种学术学科开始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生物决定论未能完全解释社会变革的关键特征,像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不断演变的关系。在其发展的基础年代,古典社会学因此将社会文化因素视为社会文化条件的主要原因。这种观点开始在人类与其生物物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引起了交互作用。

环境社会学在1960年代到1970年代初的环境运动之后成为社会学下一个连贯的研究子领域。 William R. Catton和Riley Dunlap等人[1]挑战了古典社会学的狭隘人类中心主义。到了1970年代后期,他们呼吁采用一个新的整体或系统性视角,因此一般社会学开始明显的转变,将环境力量纳入社会解释中。现今的环境社会学已成为学术界重要的跨学科研究领域。

观点与理论 编辑

环境社会学中存在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与理论,大致包括:

存在主义二元论 编辑

人类的二元性来自于演化特性和社会独特性,环境社会学中的存在主义二元论认为:从一个角度来看,人类嵌入了生态圈并且与其他物种共同演化,人类和其他物种拥有相同且基本的生态依赖性。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人类的创新能力、独特文化和各种组织可以显著的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2]。人类可以创造一种力量,独立操纵、破坏和超越自然环境的极限[3]。根据Buttel的观点,环境社会学有五种基本的认识论,并中指出环境恶化可以归咎于五种不同的理论[4]

新马尔萨斯主义 编辑

新马尔萨斯主义观点 编辑

新马尔萨斯主义(Neo-Malthusianism)建立在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人口论(即马尔萨斯主义)之上。像加勒特·哈丁的《公地悲剧[5]》(1968年)这样的作品改编了马尔萨斯这种抽象的人口增长思想中人口增长导致饥荒自私的模式,撰写出共有财等资源同样也会因人口增长而退化,像是空气、水、海洋以及其他的环境条件。哈丁认为将资源私有化或透过政府监管,能够做为解决公地悲剧导致的环境退化之方案。在1970年代,许多社会学家也持有这种观点。但也有许多对这种观点的批评,像是政治学家伊莉诺·欧斯壮,以及经济学家阿马蒂亚·库马尔·森和Ester Boserup。

对新马尔萨斯主义的批评 编辑

虽然许多主流媒体将马尔萨斯主义视为环境主义的唯一观点,但大多数社会学家都不同意马尔萨斯主义,因为多数的证据指出社会结构的问题才是环境退化与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不是人口或抽象的自私本身。许多学者针对马尔萨斯主义进行了批评,包括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以及政治学家,并且都集中在一个国家或社会组织可以造成环境退化,在与人口条件无关的状态下。

举例来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伊莉诺·欧斯壮在她的著作《管理共有财:集体行动制度的演变(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6]》一书中指出:“有时候不是自身利益导致环境退化,自身利益有时会激励人们照顾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资源。要做到这一点,他们必须改变牵涉到资源使用的基本组织规则。”她的研究是世界某些地区持续了几个世纪的共有财资源在可持续性上的证据。

同样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阿马蒂亚·库马尔·森则在《贫困与饥荒:关于权利和剥夺的尝试(Poverty and Famines: An Essay on Entitlement and Deprivation)[7]》中指出,人口扩张并不会像马尔萨斯主义者或新马尔萨斯主义者所论证的那样导致饥荒或环境退化。相反的,有记录的案例指出在政治上缺乏对现存大量资源的权利,会导致某些人口陷入饥荒。在他的纪录中,在资源充足和人口较少的情况下也会发生饥荒。因此他认为,饥荒和环境退化只会发生在民主制度无法发挥功能或不具代表性的国家中。

Ester Boserup在《农业增长的条件:人口压力下的土地变化经济学(The Conditions of Agricultural Growth: The Economics of Agrarian Change under Population Pressure)[8]》中指出:从归纳性、经验性的案例分析来看,马尔萨斯对农业规模与人口之间一对一的关系与演绎概念的假定实际上是相反的。Boserup认为世界上充满了直接相反的案例:人口成长会使得农业方法的扩大和改良,而不是向马尔萨斯认为的由于农业技术和规模限制了人口的数量。

生态马克思主义学者Allan Schnaiberg也主张反对马尔萨斯主义,认为在较大的资本主义经济体下,资本主义才是造成组织政治经济退化的罪魁祸首。并举出雨林地区的案例,指国家和资本家会在他们要开始破坏环境、造成组织退化之前将人们赶出他们原本生活的雨林地区。

新环境典范/新生态典范 编辑

在1970年代,新环境典范(New Environmental Paradigm,NEP)的概念被提出,批评古典社会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所认为的社会学优先事项是缺乏环境观点的[1]。新生态典范被人类特殊主义典范(human Exceptionalism Paradigm,HEP)所批评,HEP观点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透过人类的聪明才智与技术来解决[9],因此人与环境的关系在社会学上并不重要,因为人类会透过文化变革“免于”环境力量的影响。这种观点是由当时西方主流的世界观以及社会学反对当时流行的种族主义与生物环境决定论做形成的。HEP观点认为:文化的独特性证明了人类的主导地位,且文化独特性比生物学特征更具有适应性;此外,文化还能够积累与创新,使其能够解决所有的自然问题;由于人们不会被自然条件所支配,便能够完全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过这些研究并没有对应的环境分析研究佐证。

社会学学者Riley Dunlap与William R. Catton认知到了HEP的局限性,于是提出了一种新观点,其假设与HEP相反,并希望能够对环境因素有充分的考量[1]。这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观点一开始在前述学者所著的《环境社会学:一个新典范》中称为新环境典范[1],Dunlap与K. D. Van Liere发展新环境典范量表时,则将对立的典范称为“主流社会典范(Dominant Social Paradigm,DSP)”[10]。到了1980年Dunlap与Catton又提出了新生态典范(New Ecological Paradigm)的槪念[11],并在2000年代发表了新生态典范量表[12]

新生态典范相信人类的创造力,但认为人类与其他物种一样在生态环境中仍然必须相互依存。该典范并注意到社会和文化的力量,但不承认社会决定论(Social determinism)。认为人类受到生态系统的影响和并在其反馈循环中生存,且地球拥有有限的自然资源与有限的废弃物处置空间。因此生物物理环境可以对人类活动施加限制。新生态典范也讨论了这个新经济政策的一些预兆,他们理论对那些既“不是社会环境”也不仅是“自然环境”的主题进行了理论化,被称为一种“杂交”的理论,而这也是对1960到70年代马尔萨斯主义观点的批评。

生态马克思主义 编辑

在新生态典范与人类特殊主义典范争辩时,新马克斯主义正在发展。

因此,一些社会学家想要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冲突思想来延伸分析这种唯物主义框架下的环境社会运动,而不是将环境运动视为一种比物质关注更为分散“新社会运动”文化。因此,“生态马克思主义(Eco-Marxism)”是利用新马克思主义中冲突社会学的概念为基础,将相对自治(relative autonomy)应用于环境冲突中。

生态现代化与反思性现代化 编辑

到1980年代,各国(主要是西欧,如荷兰,西德和英国)学者开始对生态马克思主义进行批判,并借由实证数据试图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两个因素结合起来。

环境中的社会结构 编辑

1980年代,随着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将话语视作于一种权力,一些社会学家在分析中,转而将环境主张视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形式而不是“物质”环境。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Catton, William R.; Dunlap, Riley E.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A New Paradigm. The American Sociologist. 1978, 13 (1): 41–49 [2018-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2. ^ Sharma, Shashikant Nishant. New Perspectives in Sociology and Allied Fields. EduPedia Publications (P) Ltd. 2016-06-03 [2018-09-20]. ISBN 9781535065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英语). 
  3. ^ Buttel, F. H., & Humphrey, C. R. (2002). Sociological theory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Handbook of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33-69.
  4. ^ FH Buttel, P McMichael. New Directions in the Sociology of Global Development. Bingley: Emerald (MCB UP ). : vii. ISBN 0762312505. doi:10.1016/s1057-1922(05)11013-0 (英语). [失效链接]
  5. ^ Hardin, Garrett.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cience. 1968-12-13, 162 (3859): 1243–1248 [2018-10-17]. ISSN 0036-8075. doi:10.1126/science.162.3859.124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31) (英语). 
  6. ^ Ostrom, Elinor. Governing the commons :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2018-10-17]. ISBN 0521371015. OCLC 21409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7. ^ Sen, Amartya. Poverty and Famin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01-20 [2018-10-17]. ISBN 9780198284635. doi:10.1093/0198284632.001.0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美国英语). 
  8. ^ Boserup, Ester. The conditions of agricultural growth : the economics of agrarian change under population pressure. London: Earthscan Publications. 1993. ISBN 185383159X. OCLC 29386688. 
  9. ^ Human exceptionalism paradigm - Oxford Reference. [2018-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英语). 
  10. ^ Dunlap, Riley E.; Van Liere, Kent D. The “New Environmental Paradigm”. 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1978-07, 9 (4): 10–19 [2018-09-26]. ISSN 0095-8964. doi:10.1080/00958964.1978.1080187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英语). 
  11. ^ Catton, William R.; Dunlap, Riley E. A New Ecological Paradigm for Post-Exuberant Sociology.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1980-09, 24 (1): 15–47. ISSN 0002-7642. doi:10.1177/000276428002400103 (英语). 
  12. ^ Dunlap, Riley E.; Van Liere, Kent D.; Mertig, Angela G.; Jones, Robert Emmet. New Trends in Measuring Environmental Attitudes: Measuring Endorsement of the New Ecological Paradigm: A Revised NEP Scale.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2000-01, 56 (3): 425–442 [2018-09-26]. ISSN 0022-4537. doi:10.1111/0022-4537.0017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2)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