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国军事占领德国
占领军政权
(重定向自盟軍佔領下的德國)
同盟国军事占领德国(德语:Besatzungszone)是指1945年6月5日盟军政府接管德国最高权威,并宣告德国无条件投降后,被盟军分别军事占领的德国。[1]盟军将德国分为四个占领区,分别归美、苏、英、法四国管制,并实施民主化、去军事化和去纳粹化。最初盟军曾计划通过盟国管制理事会统一对德国进行管理,但1946到1947年间美英法和苏联关系发生了破裂。1949年5月23日由美、英、法占领区合并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即“西德”,同年10月7日苏联占领区则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即“东德”。至此,盟军对德国的军事占领宣告结束,而德国则分裂成两个国家,在冷战中两德相互敌对,直到1989年柏林围墙倒下,一年后德国重新统一。
德国 Deutschland | |||||||||||||||
---|---|---|---|---|---|---|---|---|---|---|---|---|---|---|---|
1945年—1949年 | |||||||||||||||
首都 | 舍讷贝格 | ||||||||||||||
政府 | 盟国管制理事会 | ||||||||||||||
同盟国占领军司令官(1945年) | |||||||||||||||
• 英国占区 | 蒙哥马利元帅 | ||||||||||||||
• 法国占区 | 拉特尔·德·塔西尼元帅 | ||||||||||||||
• 美国占区 | 艾森豪威尔上将 | ||||||||||||||
• 苏联占区 | 朱可夫元帅 | ||||||||||||||
历史时期 | 战后 | ||||||||||||||
• 第三帝国覆灭 | 1945年5月8日 | ||||||||||||||
• 建立 | 1945年6月5日 | ||||||||||||||
• 萨尔保护领成立 | 1947年12月17日 | ||||||||||||||
•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 | 1949年5月23日 | ||||||||||||||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立 | 1949年10月7日 | ||||||||||||||
• 最终解决条约 | 1990年9月12日 | ||||||||||||||
面积 | |||||||||||||||
1946年 | 353,875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46年 | 64,457,489 | ||||||||||||||
ISO 3166码 | DE | ||||||||||||||
| |||||||||||||||
今属于 | 德国 | ||||||||||||||
¹ 1990年10月3日德国统一. |
占领军
编辑国家 | 占领区域 | 备注 |
---|---|---|
英国驻莱茵河英军 | 1949年5月23日与法美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
法国驻德占领区法军 | 1949年5月23日与英美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
美国 | 1949年5月23日与英法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
苏联驻德国占领区集群 | 为与英法美抗衡,苏联占领区于1949年10月7日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
纽伦堡审判
编辑1945年8月8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美、苏、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签署了关于控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议,并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并成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同时,控方还起诉了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政治领袖集团等六个组织,以达到彻底去纳粹化的转型正义目的。
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1946年9月30日,法官宣读了长达250页的判决书,公布了对被告人以及各组织的判决,共有12名被告判处绞刑、3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2名被告判处20年有期徒刑、1名被告判处15年有期徒刑、1名被告判处10年有期徒刑、3名被告获判无罪。
改革
编辑根据波茨坦协定,在德国和奥地利境内进行铲除纳粹主义在社会、文化、出版、经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影响。二战后的欧洲大部分,特别是德国都变成了废墟。盟军决定在德奥实施三项政策,分别为民主化、非军事化和非纳粹化。
参考文献
编辑- ^ Avalon Project - Declaration Regarding the Defeat of Germany and the Assumption of Supreme Authority by Allied Powers; June 5, 1945. avalon.law.yale.edu. [2022-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