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干贞
管干贞(1734年—1798年),改名干珍[1],字松崖,又字阳复、旸复、阳夫,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今属常州市武进区)人。清朝政治人物、书画家,专长花鸟画。
管干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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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漕运总督 | |
籍贯 | 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松崖、阳复、旸复、阳夫 |
出生 | 雍正十二年(1734年) 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
逝世 | 嘉庆三年(1798年) 江苏阳湖自宅 |
出身 | |
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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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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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编辑乾隆二十年(1755年)生员。二十一(1756年)年副贡。二十四年顺天举人。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出身,改翰林院庶吉士。
三十四年(1769年):翰林院散馆,授编修。以翰林直史馆撰文。
三十九年(1774年):翰林院编修,充顺天乡试同考官。
四十年(1775年):翰林院编修,会试同考官。
四十五年(1780年):翰林院编修,升陕西道监察御史。充国史馆总纂官[3]。
四十六年(1781年):陕西道监察御史,以巡城御史巡视西城。考选贵州道监察御史。
四十七年(1782年):贵州道监察御史[4],改京畿道监察御史,以巡漕御史巡漕天津、巡漕瓜洲、仪征。
四十八年(1783年):京畿道监察御史,以巡城御史巡视西城。诉讼书状全都亲自受理裁判;完整巡行城内与郊外,逮捕惩治犯法者。以巡漕御史巡漕天津、巡漕瓜仪[5]。
四十九年(1784年):京畿道监察御史,升户科给事中,以巡漕御史巡漕天津、巡漕瓜仪。
五十年(1785年):户科给事中,以巡漕御史巡漕天津、巡漕瓜仪[6]。
五十一年(1786年):户科给事中,兼以巡漕御史巡漕天津、巡漕瓜仪。改鸿胪寺少卿,迁通政使司参议。于临清帮办漕运事务[7]。
五十二年(1787年):通政使司参议,升光禄寺卿,文渊阁直阁事。以巡漕御史巡漕天津、巡漕瓜仪[8]。冬季漕船回空时常遇到河水冻结,必须打凌破冰,管干贞命令先破冰疏通下游河道,以免上游碎冰流往下游,使下游结冰更厚,此后漕运就遵守这个方法。
- 管干贞上奏疏言:“运河以诸湖为水柜,诚使节节疏通,虽遇旱涝,可以节宣。否则雨少无筹济之方,雨多无容水之地。至引黄入运,系一时权宜。苟疏濬得宜,黄河全力下注,运河自不致停沙。”又奏请治理疏濬骆马湖,使运河水能够储蓄与宣泄,得到谕旨覆议实行。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五十三年(1788年):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七月九日迁工部右侍郎[9],兼管吏部右侍郎。八月充顺天乡试副考官。
五十四年(1789年):工部右侍郎,三月六日充会试副考官[10]。六月十日升授漕运总督,加兵部侍郎衔、右副都御史衔[11]。
- 运粮漕船行驶到天津杨村,时常因为水位太浅,必须改用小船将漕粮运至岸上,运粮船员无法负担该船所需金额,习惯上由长芦盐运使用卖盐所得贷款给运粮船员,再借直隶藩库银两归款,运粮船员分年缴纳还款。其后议决停止施行,造成运粮船员许多不便,管干贞奏请恢复如旧例。
- 又疏奏陈述江西军民疲敝困乏,请筹款增补行粮、月粮折价银,以官银代替偿还累积拖欠的漕粮折价,令其分年缴纳;并且放宽期限清查、屯田,使江西得以调整喘息[12]。乾隆帝全都听从采纳。
五十五年(1790年):仍任漕运总督、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获赐花翎、黄马褂。
- 管干贞上疏:“漕艘百余帮,役夫数万人,最易藏奸生事。上年新漕,饬严立规条,行必按伍,止则支更。亲行督察,乃知别有奸人随运潜行。督饬捕治数十人,交州县确拟严惩。”乾隆帝下旨嘉奖。八月御赐《万寿衢歌乐章》一部[13]。
五十八年(1793年):仍任漕运总督、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疏言:“苏州太仓押运官,例抵淮后改委赴通。中途分更,互相推诿。请自水次抵通,始终其事,庶官有专司。”
- 奏请河南豁免缓征,停运与减存的河南船只,就近赴山东受雇拨运漕粮。奏请各帮水手如果欠缺纤夫,指令舵手、船工头领只可用素来认识、诚实的人补充,避免船工聚众窃盗的麻烦。都报得许可。
- 各省开仓、兑毕,大多办理至春初,漕船又到处逗遛,若遇到水位太浅或河水暴涨,甚至有在河北过年的。管干贞严饬催促船工差役修补船只与受兑,恢复“冬兑春开”旧制。
- 粮船起运,管干贞往往亲自乘马监督催促,风雨无阻,或者不回搭乘的船而搭帐篷露宿。低微的差役认真出力,必定亲自慰劳。运粮人丁船员不顺从,立刻予以惩罚。当时船工也许难以忍受管干贞严苛猛烈,等到回空节省花费,没有丝毫派征压力,就都大为喜悦而佩服。乾隆帝曾经召见管干贞褒奖其贤能有才干,说可以比得上杨锡绂。
五十九年(1794年):仍任漕运总督、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因患病求请病假,朝廷命两江总督书麟摄理漕运事务。痊愈后,回任原职。
嘉庆元年(1796年):仍任漕运总督、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这一年,户部决议江苏、浙江白粮全数运往京城粮仓,以多余的羡米为耗,浙江运粮船丁已经如议启航交运。管干贞主张江南剩余的储米较少,坚持抗议不执行,交吏部从严议处,五月二十一日遭降二级革职调用处分[14]。
嘉庆三年(1798年)卒,年六十五。管干贞工花鸟画,得恽寿平真传精髓,尤其擅长设色牡丹。
著作
编辑- 《书经一隅》
- 《易经一隅》
- 《诗经一隅》
- 《问礼一隅》
- 《规左一隅》
- 《明史志》
- 《说文考异》
- 《黄门篆说义》
- 《玉书》
- 《延陵志余》
- 《管松崖文集》
- 《管松崖诗集》
- 《诗余偶存》
- 选辑《旧雨集》
- 奉敕纂《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未完
家庭及关联
编辑注释
编辑- ^ 后又改回。干贞成进士时,礼部改“贞”为“珍”,六十年二月十二日,命仍原名。
- ^ 小教习。内阁库档158264号
- ^ 纂修《蒙古回部王公功绩表传》,未明起讫年份。
- ^ 内阁库档102223
- ^ 军机处档件032548号、032794号
- ^ 内阁库档096780号
- ^ 内阁库档100178号、145399号、165845号
- ^ 内阁库档156073号。《清史稿》:“先后命巡漕天津、瓜、仪,凡十二年。累迁至光禄寺卿。”但仅乾隆四十七、四十九至五十一年有确实巡漕纪录,按《清史稿》载奏言推定本年亦有巡漕。
- ^ 内阁库档194831号
- ^ 军机处档件040115号
- ^ 内阁库档068064号、军机处档件040876号
- ^ 内阁库档047253号、068782号、069896号
- ^ 军机处档件045277号
- ^ 内阁库档124317号
参考资料
编辑- 《清史稿》卷三百二十四,列传一百十一
- 《清国史馆传稿》1099号,3811号
- 《清史馆传稿》7770号
- 《清史稿校注》七册卷一百九十一,5841
- 《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十二
- 《碑传集》五册卷七十四,217-221引赵怀玉〈管公干贞墓志铭〉
- 《国史列传》三册卷六十六,407-410
- 光绪《淮安府志》卷二十七,仕迹,页七十四
-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三十册卷一百八十七,5-17
- 朱汝珍《词林辑略》卷四,201
- 法式善《清秘述闻三种》上册卷十六,491-493
- 张惟骥蒋维乔等《清代毗陵名人小传》四编卷五,113
- 李浚之《清画家诗史》二册丁下,242
- 冯金伯《墨香居画识》卷六,243
- 盛叔清《清代画史增编》卷二十七,557
- 钱仲联《广清碑传集》卷九,598引孙星衍〈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管公干贞行状〉
- 国立故宫博物院军机处档件041074号,041119号,042276号,042656号,043618号,043925号,044035号,044418号,046349号,046550号,046717号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内阁大库档案002433号,028069号,029066号,043044号,号,063746号,063768号,065286号,068253号,068981号,069893号,070171号,090478号,092849号,095279号,095315号,096460号,101856号,106458号,122884号,123952号,151363号,151374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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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毓奇 |
漕运总督 1789年7月31日-1796年6月25日在任 |
继任: 富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