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马褂清朝的一种官方服饰。马褂也是清朝官员制服的一种,设计上方便骑马时穿着。马褂的颜色和用料皆与穿着者的阶级有关,当中黄色皇帝的专用产色,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武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着。能获得赐穿黄马褂代表着得到皇帝的宠信,是一种个人的荣耀。[1]

黄马褂(图)

规定 编辑

清朝官员的制服分为“朝服”、“常服”、“行服”和“雨服”几种。当中行服是出外时所穿,而马褂(亦称为“行褂”)即行服的一种。马褂的设计是为方便骑马射箭,因此衣长只及股,袖长至肘。在马褂之内还要再穿上大袍。根据清代官方规定,有三类人可以穿着淡黄色的黄马褂:

  • 行职褂子: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随从,必须穿着黄色的马褂以壮行色。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职褂子”,没有花纹及图案,因职务而穿着,离开工作岗位,或者非与皇帝同行时便不能穿,无故穿上,可以治罪。
  • 行围褂子:第二类黄马褂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清代的天子咸丰帝为止,俱有每年狩猎的习惯。在皇帝围猎、校射时表现出色,或者向皇帝献猎物者,都可能得到皇帝赏赐黄马褂。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围褂子”,按规定只有在跟随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着。平时无故穿上属于犯禁忌,是可以被治罪的。
  • 武功褂子:最后一种黄马褂是因军事功勋,或其他特别贡献而得到奖赏。这种赏赐又称“武功褂子”,得赏者可以在任何隆重的场合穿着;意义上才属于一般人平时所说的“赐穿黄马褂”。据考据,这种赏赐方式在清初并不盛行,一路至嘉庆年间都未见于史书;相信是在道光咸丰以后才开始频繁出现。到了太平天国起后更多见赏赐于对太平军作战有功者。而获得赏赐者不单是有军功的将军,有时为皇家办事得其欢心亦可能获赏。清末时慈禧太后便曾赏赐为其开火车司机黄马褂一件。

现今 编辑

虽然帝制已被废除百多年,但依据广东话的使用习惯依然会使用“黄马褂”一词,其指是公司机构里某些得到高层宠信的职员(或者是与某些高层有血缘关系的职员)的一个别称。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传统民俗趣谈: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穿黄马褂?. 中国网. 2011-01-06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