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祸水,或作祸水,是指将女子当作引致男性名誉、金钱、地位、家庭损失,甚至引发战乱、促使亡国等重大灾祸的原因。“红颜祸水”总是美貌出众而又才华横溢,而结局往往是悲惨的;或警示后人,或仅作感慨。有中国作者指,这一现象体现了掌握话语权的男性对女性既极端依赖又深怀恐惧、既极力控制又有所期待的矛盾心理[1]:43

词源 编辑

古代中国在总结前朝覆亡的教训时,过分贪恋女色往往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祸水”一词的词源来自《资治通鉴》,书中载汉成帝婕妤赵合德入宫时,披香博士淖方诚预言说“此祸水也,灭火必矣。”根据五德终始说,汉为“火德”,而水能灭火。此后称引致损失的女性称为“祸水”。而“红颜祸水”更可作为主谓短语使用,即(凡)红颜(皆)是祸水。

西方相近的熟语致命女郎(法语:femme fatale);或“Helen of Troy”,指希腊神话中引发特洛伊战争的美女海伦

历史上被称作红颜祸水的女性 编辑

这里只列出常被认为是红颜祸水的女性,并不代表这些女性就真的有祸国殃民的事迹,或者女性就真的会造成灾祸。红颜祸水的故事是中国文学中经常引用的题材或符号,其中也不乏夸张之语。对于这此类观点,早有作者反驳。《梅妃传》指唐玄宗“身废国辱”,实是玄宗“耄而忮忍,至一日杀三子[a],如轻断蝼蚁之命。奔窜而归,受制昏逆……盖天所以酬之也。报复之理,毫发不差,是岂特两女子之罪哉?”

在当代中国社会,“贪官”报道延伸出的“女色”报道,则是红颜祸水在现代传媒中的演绎[2]

中国 编辑

参见 编辑

备注 编辑

  1. ^ “一日杀三子”指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唐玄宗宠妃武惠妃构陷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与驸马薛锈四人。四人皆被唐玄宗赐死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张小莉. 《男权社会中的"替罪羊"——"红颜祸水"故事探源》.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现名开放学习研究) (北京市: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2008, (2008年第1期): 43-45. ISSN 2096-1510. doi:10.3969/j.issn.1008-7648.2008.01.012 (简体中文). 
  2. ^ 李琦. 《"红颜祸水"论的现代演绎——解析大众媒介的"贪官报道"》. 国际展望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日报社;陕西省新闻研究所;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8, (2008年第1期): 12-14. ISSN 1003-3629. doi:10.3969/j.issn.1003-3629.2008.01.004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