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翠玲

臺灣政治人物

舒翠玲(1964年9月13日),中国国民党桃园市政治人物,现任第3届桃园市议员

舒翠玲
桃园市第2-3届市议员
选区第八选区(平镇区
多数票11,240(10.79%)(第2届)
第1届议员
任期
2014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4日
选区桃园市第08选区
多数票8,712(8.79%)(第一届)
桃园县第14-17届议员
多数票3,743(6.67%)(第14届)
4,909(8.04%)(第15届)
10,539(12.87%)(第16届)
9,088(12.28%)(第17届)
个人资料
出生 (1964-09-13) 1964年9月13日59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澎湖县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2009年-)
其他政党 新党(1998年-2002年)
亲民党 亲民党(2002年-2008年)
学历
职业

简历 编辑

舒翠玲出生于澎湖县上海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国立政治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代表新党参选桃园县第14届议员、代表亲民党参选桃园县第15-16届议员、代表国民党参选桃园县第17届议员皆当选,后因桃园县升格成桃园市,代表国民党参选第1及第2届议员,均当选。曾任平镇女青年会创会长、平镇家长会长协会总会长。

2021年3月,舒翠玲被指控其与丈夫于2011年1月起诈领议员公费助理薪资达980万3,037元新台币。3月17日,舒翠玲在法庭上承认自己伪造文书[1]

争议事件 编辑

飙骂基层公务员 编辑

2018年出席平镇区公所会议,因不满座位顺序调动,大声对现场公务员咆哮,遭民众录影并上网爆料引起轩然大波。舒翠玲隔日召开道歉记者会,坦言自己情绪管控不佳、对基层公务员口气不当深深一鞠躬道歉,同党议员詹江村则力挺,强调早听闻平镇有“灭舒计划”,认为是政治操作。[2]

诈领980万助理费 编辑

舒翠玲被控以生病的哥哥、妈妈及友人为“人头”诈领助理补助费,从2011年1月起至今年2月间总计诈领980万3037元,2020年12月24日,桃园地检署贪污治罪条例、刑法伪造文书罪,分别将舒翠玲、担任其办公室主任的丈夫张晓帆,以及“人头”林姓、陈姓友人共4人提起公诉。[3]

主导的条例修订 编辑

  • “桃园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中增订第12、13(108年)及22条(109年):第13条“本巿不得贩售日本受辐射污染地区生产、制造或加工之食品。前项之地区指日本福岛茨城枥木千叶群马县。本巿流通之日本食品应以中文明显标示原产地之都、道、府、县名。”
  • 自助选物贩卖机事业管理自治条例-夹娃娃机条例:
    1. 距国民中小学50米内,一年缓冲期后需迁离。
    2. 50-100米间之业者,基于信赖保护原则不在此限,但若查获违反本条例第7条之情事者,立即停业,如仍继续营业者,按日连续罚。
  • 土石方管理自治条例:自109年2月起市内砂石车都必须加装GPS以追踪流向,都发局可透过即时追踪系统,掌握砂石车位置、行进轨迹,如有砂石车进入“警示区域”将立即通报相关单位进行拦查。
  • 建筑管理自治条例-水电:建筑物完工后必须先检附水、电的管线完工查验图表,才能申领使用执照。
  • “桃园市建筑工程施工损害邻房争议事件处理办法”:
    1. 领有建筑执照具地下室开挖之工程,起造人及承造人应向鉴定单位申请邻房现况鉴定
    2. 前项邻房现况鉴定范围为基础开挖深度一倍距离内之邻房各层,其鉴定报告应于申报放样勘验时检附。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国民党弊案连环爆》高市议长曾丽燕涉诈助理费 桃市议员舒翠玲坦承伪造文书
  2. ^ 中时新闻网. 桃園》對公務員耍官威?舒翠玲鞠躬道歉同黨議員力挺批選舉奧步 - 政治. 中时新闻网. [2023-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2) (中文(台湾)). 
  3. ^ 自由时报电子报. 涉嫌詐領980萬助理費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起訴 - 社會.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20-12-24 [2023-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2)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