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穆
艾穆(1534年—1598年),字和父、和甫[1],号纯卿[2]、熙亭[3],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岳州府平江县(今湖南省平江县),明朝政治人物、举人出身。
艾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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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四川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岳州府平江县 |
字号 | 字和父、和甫,号纯卿 |
出生 | 嘉靖十三年 湖广平江县 |
逝世 |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 湖广平江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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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湖广乡试中举,被任命为阜城县教谕。邻郡诸生如赵南星、乔璧星等都前来学习。升国子监助教,张居正听闻其名声后,想命其任诰敕房中书舍人,艾穆不应[4]。
万历初年,升任刑部广西司主事[5],升刑部山西司员外郎[6],审查陕西囚犯案件。当时张居正主张严刑峻法,审判囚犯如果不达到一定数额的官员要被治罪。艾穆与御史商量,只判两人有罪,御史唯恐无法对付,艾穆称自己不以人命换取官职。等其返回朝廷后,张居正则严厉质问。艾穆对答道:“皇上尚且年轻,臣下要体现皇上重视生命的德义,辅助您公平治法,如此有罪我也甘心。”之后作揖退下[7]。
张居正夺情,事情传遍朝野。艾穆在家叹息,于是与主事沈思孝上疏劝谏:“自从张居正不服丧后,妖星突然出现,星光直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陈三谟甘心冒犯清议,率先请求张居正留下,人心顿然泯灭,举国如狂。现在星变没有消失,火灾又起来了。臣怎么敢爱惜生命,不抛头洒血为陛下进言。陛下之所以留下张居正,莫过于纲常,而首辅大臣是纲常的表率。纲常不顾,社稷怎能安宁?事情偶然为之,是特例。而万世不变的,是先王的制度。现在抛弃先王的制度,而效法近世的特例,又能如何处置?张居正现在因特例留下,碍着情面就任了。等到国家有大事庆贺、大祭祀,身为首辅,避则害了君臣大义,出则伤及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怎么安置张居正,张居正又何以自处?徐庶因母亲去世而向昭烈帝辞职说:‘臣方寸已乱。’张居正难道并非人子,就能方寸不乱吗?位处人臣之上,却不修礼节,何以面对天下后世!臣听说过古代圣贤的帝王常常用孝来劝诫人,没有听说不让服丧。身为人臣,转移孝道而侍奉君王,没有听说君上可以剥夺他人孝行的。用礼义廉耻教育天下唯恐不够,竟然将其剥夺,使天下为人的,均忘了对父亲养育之恩,纲常沦落了。到那时想用法律整顿,又则么办呢?陛下果真眷念张居正,当用道德来爱护,让他能奔丧尽孝,使保全大节,纲常树立而朝廷端正,朝廷端正则百官、万民莫不端正,灾变也没有不可消除的了。[8]”
当时吴中行、赵用贤请皇上让张居正奔丧,将其父埋葬后再回到朝廷,而艾穆、沈思孝则直接请求让他服三年之丧,所以,张居正尤其恼怒。吴、赵两人被杖六十下,艾穆、沈思孝被杖八十下,另加手铐、置于诏狱。三天后,用木板抬出城门,艾穆派往戍守凉州。由于伤太重不醒人事,不久苏醒,于是前往戍地[9]。艾穆是张居正的同乡,张居正对人称:“从前严嵩都没有被同乡攻击,我却不如严嵩。”万历九年(1581年),全面考核官吏,又将艾穆、沈思孝置于考察名册上[10]。
等到张居正病故,言官争相推荐艾穆,起用为户部员外郎。之后改任四川佥事,逐渐升至太仆寺少卿。万历十一年(1583年),任光禄寺少卿[11]。万历十七年(1589年)二月,任南京鸿胪寺卿[12]。万历十八年九月,任太仆寺少卿[13]。万历十九年(1591年)秋七月,提拔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前任崇阳知县周应中、宾州知州叶春及行义过人,艾穆推荐他们代替自己,皇上没有回应。上任后,有人报告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乱,贵州巡抚叶梦熊请求征讨。四川人大多说杨应龙势力强,不可以轻易征讨,艾穆也不想用兵,与叶梦熊意见相左。朝廷命令两位抚臣一同考察,杨应龙不愿到贵州;于是将他逮捕到重庆,对质后按罪当斩,杨应龙贡上物品赎罪,艾穆放他回去。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艾穆因病辞职归乡[14],不久卒。
后来,杨应龙叛乱,言官追究艾穆之罪,神宗追夺其官职[15]。
参考
编辑- ^ 明诗纪事 ,己签13卷 ,651
-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上册 ,121
- ^ 明名臣言行录 ,4册73卷 ,857
- ^ 《明史》(229卷):艾穆,字和父,平江人。以乡举署阜城教谕,邻郡诸生赵南星、乔璧星皆就学焉。入为国子助教。张居正知穆名,欲用为诰敕房中书舍人,不应。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2卷 ,1220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09卷 ,2089
- ^ 《明史》(229卷):万历初,擢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录囚陕西。时居正法严,决囚不如额者罪。穆与御史议,止决二人。御史惧不称,穆曰:“我终不以人命博官也。”还朝,居正盛气谯让。穆曰:“主上冲年,小臣体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揖而退。
- ^ 《明史》(229卷):及居正遭丧夺情,穆私居叹息,遂与主事沈思孝抗疏谏曰:“自居正夺情,妖星突见,光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陈三谟甘犯清议,率先请留,人心顿死,举国如狂。今星变未销,火灾继起。臣敢自爱其死,不洒血一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动曰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纲常。而元辅大臣者,纲常之表也。纲常不顾,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为之者,例也;而万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弃先王之制,而从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颜就列矣。异时国家有大庆贺、大祭祀,为元辅者,欲避则害君臣之义,欲出则伤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何以处居正,居正又何以自处也。徐庶以母故辞于昭烈曰:‘臣方寸乱矣。’居正独非人子而方寸不乱耶?位极人臣,反不修匹夫常节,何以对天下后世!臣闻古圣帝明王劝人以孝矣,未闻从而夺之也。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闻为所夺也。以礼义廉耻风天下犹恐不足,顾乃夺之,使天下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爱于其父,常纪坠矣。异时即欲以法度整齐之,何可得耶!陛下诚眷居正,当爱之以德,使奔丧终制,以全大节;则纲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万民莫不一于正,灾变无不可弭矣。”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75卷 ,1621
- ^ 《明史》(229卷):时吴中行、赵用贤请令居正奔丧,葬毕还朝,而穆、思孝直请令终制,故居正·尤怒。中行、用贤杖六十,穆、思孝皆八十加梏拲,置之诏狱。越三日,以门扉舁出城,穆遣戍凉州。创重不省人事,既而复苏,遂诣戍所。穆,居正乡人也。居正语人曰:“昔严分宜时未有同乡攻击者,我不得比分宜矣。”九年,大计,复置穆、思孝察籍。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38卷 ,2577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208卷 ,3907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240卷 ,4477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255卷 ,4735
- ^ 《明史》(229卷):及居正死,言官交荐,起户部员外郎。迁四川佥事,屡迁太仆少卿。十九年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故崇阳知县周应中、宾州知州叶春及行义过人,穆举以自代,不报。既之官,有告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者,贵州巡抚叶梦熊请征之。蜀人多言应龙强,未易轻举,穆亦不欲加兵,与梦熊异。朝命两抚臣会勘,应龙不愿赴贵州,乃逮至重庆,对簿论斩,输赎,放之还。穆病归,未几卒。后应龙复叛,议者追咎穆,夺其职。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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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尚思 |
明朝四川巡抚 万历十九年(1591年)上任 |
继任: 王继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