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行政机构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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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行政机构英国境内,直属某政府部门的次级自治公共机构;负责执行所属部门指示的专长政策。 英国境内的行政代理机构;分别向向英国政府、英国议会负责,其余向已权力下放的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北爱尔兰行政院负责。

每个行政机构由一名首席执行官率领,署理机构内日常运作。

行政机构的模式在1988年由首相撒切尔夫人的效率顾问Sir Robin Ibbs的报告上提出,此报告并猛烈抨击已中央集权化的英国公务员队伍管理,只着重实施短期政策,而忽略交付;政府出现严重公共行政管理人才等问题。 同一报告上的首要解决办法,是成立数个由首席执行官率领集中在交付政策的行政机构。 首个行政机构,车辆检查处(the Vehicle Inspectorate),在1988年8月成立。

英国政府行政机构 编辑

非内阁部门 编辑

苏格兰政府行政机构 编辑

以下为2006年八月止,直属已权力下放的苏格兰政府的行政机构。 所有苏格兰行政机构由苏格兰内阁部长成立,执行各泛筹政策。 各苏格兰政府的行政机构内员工全属于英国文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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