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光群
范光群(1939年3月16日—),台湾新竹州新竹郡关西庄(今新竹县关西镇)人,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中华民国法界出身的政治人物,曾做过台中地方法院与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曾在多校授课民事诉讼法并为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
范光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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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政府第17任主席 | |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4年10月13日 | |
前任 | 张博雅 |
继任 | 林光华 |
花莲县代理县长 | |
任期 2003年5月18日—2003年8月19日 | |
前任 | 张福兴 |
继任 | 谢深山 |
中华民国第1任行政院客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 |
任期 2001年6月14日—2002年1月31日 | |
行政院院长 | 张俊雄 |
前任 | 职务创立 |
继任 | 叶菊兰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日治台湾新竹州新竹郡关西庄(今新竹县关西镇) | 1939年3月16日
籍贯 | 新竹县关西镇 |
政党 | 无党籍 |
配偶 | 古节美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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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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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光群在家中兄弟间长幼顺序的排行第九,父亲为在关西被誉为“十子登科”传奇的范朝灯,兄弟包括台湾第一位获得医学博士的范光宇、以及首位台裔日本法官范光远。[1][2]
政治经历
编辑2000年5月20日,陈水扁宣誓就职成为中华民国总统之后,便获聘担任总统府国策顾问。
2001年6月14日,陈水扁政府的行政院组织客家委员会,并延揽时任总统府国策顾问的范光群担任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02年2月1日,卸下客委会主委的职务,重回总统府担任顾问一职;并获陈水扁总统任命为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主席(此时的台湾省政府已虚级化)。
2003年,由于花莲县长张福兴在任内病卒,于是内政部指定范光群代理花莲县县长的职权。[3]
2004年,卸下台湾省主席的职务。[4]
参考资料
编辑- ^ 十子十登科 燕山媲美-范朝燈先生(1891~1982). 关西镇公所. 2012-08-29 [2018-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 ^ 张雅婷. 華人首位日本法官 范光遠病逝. 联合报. 2018-10-14 [2018-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 ^ 张耀中. 代理縣長范光群首進議事廳 場面亂. TVBS新闻. 2003-06-03 [2023-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0).
- ^ 前臺灣省政府第17任省主席范光群口述歷史紀錄片.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2022-10-27 [2023-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2).
外部链接
编辑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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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新成立 | 行政院客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一任 2001年6月14日-2002年2月1日 |
继任: 叶菊兰 |
台湾省政府 | ||
前任: 张博雅 |
台湾省政府主席 第十七任 2002年2月1日-2004年10月13日 |
继任: 林光华 |
花莲县政府 | ||
前任: 张福兴 |
花莲县县长 代理 2003年5月18日-2003年8月19日 |
继任: 谢深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