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
范滂(137年—169年),字孟博,汝南郡征羌县(今河南郾城东南)人,以抑制豪强,反对十常侍知名于时,但也因此在党锢之祸中罹难。
生平
编辑最初任清诏使出使冀州,迁光禄勋主事,又辟太尉掾,曾检举刺史、二千石等权贵共二十多人。后为被汝南太守宗资委任为功曹。范滂的外甥西平人李颂,是公侯家族后代,但是被乡里百姓唾弃,中常侍唐衡把李颂推荐给宗资,宗资打算任命他做官。范滂认为李颂品行恶劣,压下任命不征召他。
延熹九年(166年)与李膺、陈蕃、王畅等同时被捕。范滂因同囚的人大多生病了,于是请求让他先受刑,就和同郡人袁忠一起争相受刑。太学生谓之“八顾”,次年释放还乡,获汝南、南阳士大夫热烈欢迎。同乡士人殷陶、黄穆甘愿侍奉其侧,但范滂推辞,认为只会加重日后之灾祸,随后低调回乡。[1]
建宁二年(169年),东汉朝廷大范围地诛杀党人,诏令迅速逮捕范滂等人。督邮吴导来到征羌县,抱着诏书,关闭传舍的房门,趴在床上悲痛哭泣不忍心出门,全县都不知道是为什么。范滂听说后说:“督邮为什么哭泣?这一定是因为我。”范滂于是立即前往监狱。征羌县县令郭揖大惊,出门自解官印,拉着范滂一起逃亡,说:“天下这么大,你怎么在这里呢?”范滂说:“范滂死了灾祸就会停止,哪里敢用自己的罪来连累您,又让老母流离失所呢?”范滂的母亲来和范滂诀别,范滂对母亲说:“弟弟仲博孝敬老人,足以奉养您,范滂跟随父亲龙舒君范显命归黄泉,我们生死存亡各得其所。希望母亲大人忘掉不能忍受分离的深情,不再增加伤感悲哀。”范滂的母亲说:“你今天可以与李膺、杜密齐名,死了又有什么遗憾!既有美名,又想求得长寿,美名和长寿两者可以都得到吗?”范滂跪下接受母亲教诲,两次下拜后向母亲辞别。范滂回头对自己的儿子说:“我想让你做恶,但恶是不应该做的,我想让你行善,但我没做恶却落得如此。”道旁的人听到范滂的话,没有人不为之流泪。之后范滂与李膺、杜密等百余人被逮捕,死于狱中,虚岁三十三[2][3][4]。
相关故事
编辑苏轼少时,母亲程氏教其《后汉书·范滂传》,苏轼问说如果他成了范滂,那母亲将如何,程氏回答说,“你如果像范滂一样,我难道不能像范滂的母亲一样吗?” [5]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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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第五十七》:滂后事释,南归。始发京师,汝南、南阳士大夫迎之者数千两。同囚乡人殷陶、黄穆,亦免俱归,并卫侍于滂,应对宾客。滂顾谓陶等曰:"今子相随,是重吾祸也。"遂遁还乡里。
- ^ 《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第五十七》: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 ^ 《后汉纪·孝灵皇帝纪上·卷二十三》:诏书至汝南,督邮吴道悲泣不忍出,县中不知所为。范滂闻之曰:“督邮何泣哉?此必为吾也。”径诣县狱。县令郭揖见滂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何敢彰罪于君,使祸及老母。”滂与母诀曰:“滂承顺教训,不能保全其身,得下奉亡君于九泉,亦其愿也。”母曰:“尔得李、杜齐名,吾复何恨。”
- ^ 《资治通鉴·卷五十六》:汝南督邮吴导受诏捕范滂,至征羌,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一县不知所为。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仲博者,滂弟也。龙舒君者,滂父龙舒侯相显也。母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其子曰:“吾欲使汝为恶,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
- ^ 林语堂. 《苏东坡传》. 张振玉 第1版. 长沙: 湖南文艺. 2012年: 024页. ISBN 978-7-5404-5202-5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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