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皇家宪兵队

(重定向自荷蘭皇家憲兵

荷兰皇家宪兵Koninklijke Marechaussee),缩写为KMar(英语是Royal Marshals,但通常被视为皇家军警部队)是荷兰军队四个军种之一。是一个宪兵部队,执行军事警察和民事警察的职责,包括出入境管制。

贝雷帽金属徽章
宪兵队用车
执法头盔。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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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宪兵队是国王威廉一世,于1814年10月26日用以取代法国宪兵的部队。宪兵队这个词已经有负面的含义,所以威廉成立所谓新的力量“宪兵”。宪兵队是一个用以替代法语宪兵的辞汇。当时的宪兵是军队的一部分。

宪兵的任务是维持公共秩序,执法,维护主要道路。虽然没有具体提及,这对军队而言包含警察的职责。因此,宪兵国家警察的一部分(rijkspolitie)。

在许多小城市,宪兵是唯一的警察部队,如芬洛 ,特别是在南部省份林堡北布拉班特

1908年,女王威廉敏娜分配宪兵的任务是守卫皇宫,而这个工作以前是由园丁负责。

在1940年7月5日,德国占领政府把宪兵和其他部队合并。这意味着,宪兵失去了它的军事地位和皇家的尊号。这些变化并不适用于荷兰领土之外占领区的宪兵。大约200名的皇家宪兵守卫王室和荷兰流亡政府,于英国恢复宪兵勤务,并成立艾琳公主旅,一个由荷兰人组成的旅。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该旅回复先前国家警察的地位和皇家的尊号。自那时以来的宪兵其主要任务在边境保护,军事警察和守卫任务。

在1956年7月3日,贝娅特丽克丝公主支助荷兰皇家宪兵的成立。

1994年,国家和城市警察部队合并为目前的25个地区警察部队和一个机构(国家警察厅)。国家警察移交机场警察和保安任务给(主要是阿姆斯特丹)宪兵。

1998年,宪兵在军队内部成为一个独立的军种。

军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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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榴弹徽

荷兰皇家宪兵的军徽,与许多其他的宪兵部队一样,是个燃烧的手榴弹。在17世纪,一个新的武器引入欧洲手榴弹。使用手榴弹的士兵们被称为掷弹兵。他们是欧洲最精锐的部队之一。在法国,手榴弹的图案是宪兵的军徽,于是流传了整个欧洲。

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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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宪兵是个有军事地位的警察组织,由国防部管辖,但主要工作是和司法部和内政部和皇室有关系。

荷兰宪兵队履行下列职责:

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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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参谋部设立于海牙
  • 防御区块:
    • 西部(荷兰和乌得勒支)
    • 南部(西兰,布拉班特和林堡)
    • 北部/东部(所有其他省份)
    • 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
    • 荷兰加勒比区、库拉索岛、阿鲁巴岛
    • 荷兰皇家宪兵队的国家训练中心和专家咨询中心
    • 国际单位。这支部队成立于2005年,以集中全部现有的和新的单位与国际任务。此部门最重要的单位:
      • 所有的外国代表团
      • 斯佩恰莱旅(特勤任务旅),专门逮捕,监视和保护的特别部队
      • KMOO,军事警察部队

前四个单位是有区域范围,另外两个单位负责跨区任务。

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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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链接显示荷兰皇家海军,陆军,空军和宪兵(军事警察)的军衔[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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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洛克17半自动手枪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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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过程中,当时有两个严重的法语口音拼写(宪兵),只好作罢。排名最低的人员被称为marechaussees,位阶相当于下士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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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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