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明谷(1919年6月5日—1951年4月29日),本名蓝益远,日治时期冈山街街尾仑人,作家,基隆中学教师,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因涉及基隆市工作委员会案,共产党员,被判死刑枪决。

蓝明谷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9年6月5日
 大日本帝国凤山县
逝世1951年4月29日(1951岁—04—29)(31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古亭区马场町
国籍 大日本帝国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47年-1951年4月29日)
学历
经历

早年 编辑

本名蓝益远的蓝明谷,出生于1919年,是家中老大。冈山公学校高等科毕业,就读高等科期间都担任级长。公学校高等科毕业后,蓝益远就读台南师范学院,毕业后到“枋寮公学校”教书三年,1940年调到“老埤公学校”(现屏东县崇文国小),不到一年,蓝益远在1941年,北上到东京,与已考上“东京医学专门学校”的弟弟蔡川燕会合,准备升学[1]:242-243

在东京准备继续升学的蓝益远与二弟蔡川燕,以及同一时期到东京的冈山青年,包括王荆树、张顺安等,曾成立发扬汉民族意识的“兴汉会”[1]:245-247。想到中国的蓝益远,以考取日本在北京设立的“东亚经济学院”的方法,在1942年到中国北京。他在这个时期与后来成为战后台湾乡土文学先驱的名作家,高雄美浓人锺理和相识,成为锺理和一生最要好的朋友[2]:117。由于经济学科的内容不符合他喜好文学的个性,加上不愿再由家中支援经费,蓝益远只读了一年,就透过朋友介绍,到河北省南部的新乡担任当地刘姓台商的记账工作,直到日本战败。

二次大战后 编辑

1945年8月15日,被投掷二颗原子弹的日本宣布战败投降,过了几天蓝益远就回到地名改回“北平”的北京,与蔡川燕及锺理和重逢[1]:254-255。基于分工的原则,兼顾理想与现实,老二蔡川燕留在中国,于1946年6月,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坐火车到张家口,投奔中国共产党;作为大哥的蓝益远,则必须回到国民党控制的台湾,负起作为家中老大的责任。在蓝益远回台前,会讲华语又会日语的他,在北平曾担任教导台籍日军中国历史及国家观念的讲师,在蔡川燕投奔共产党后(改名李河民),蓝益远即与王荆树搭上救济总署的船到上海,蓝益远在上海待到同年10月,才再搭船回到台湾。在这四个月期间,蓝益远待在中共地下党员,台湾人李应章医师的台湾旅沪同乡会,并与同乡会的人员,中共地下党连络人福州人林昆往来[3],成为共产党的地下党员[1]:290-291

蓝益远于1946年10月中旬回到冈山的家,此时家中经济不再像之前优裕,街尾仑庄于1943年因土地成为军事用地,而被迁庄到冈山大寮(战后改名大辽)以东。蓝益远在找到台湾省教育会编辑组的工作,只身北上[1]:294。蓝益远北上后,与先回台湾的王荆树及陈本江合租日式房舍居住。蓝益远到台北不久,共产党在台组织就与他联系,并要蓝写自传入党。在同一时期,他透过陈本江的关系认识张阿冬,两人在1946年底结婚[2]:118。1947年2月,透过锺理和的介绍,蓝益远到锺理和同父异母弟弟锺浩东担任校长的基隆中学任教。锺浩东于1946年4月返回台湾,8月受聘担任基隆中学校长,担任校长期间积极于延揽各方人才来担任老师,蓝明谷即是其中一位[4]

1947年2月27日夜,吴克泰带领蓝明谷与延平学院学生叶崇培拜访带领“新中国戏剧社”来台北演出的中国戏剧界名人欧阳予倩,了解如何“组织与开展”学生界的戏剧活动[5]

基隆市工作委员会案 编辑

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对国民党失望的锺浩东校长开始组织团队,并加入共产党。1947年9月,成立中国共产党“基隆中学支部”,学校不少老师都是干部,后来扩大改组为“台湾省基隆市工作委员会”。1948年秋天开学后,锺浩东筹办批判国民党政府的地下报纸《光明报》,内容主要在启蒙台湾人及报导国共内战实况,由吕赫若与蓝明谷合作发行。《光明报》由支持共产党的志工以半夜张贴及发送的方式散布,放在基隆中学学校教室,或是由台大的同志学生负责散布[1]:312-313

基隆中学的行动在《光明报》发行一年后被破获,此案是国民党战后白色恐怖的第一案,史称“基隆市工作委员会案”或“基隆中学案”。

蓝益远此时已改名为“蓝明谷”在发现校长及同事被捕后,9月8日带着怀孕的妻子及两岁的儿子,连夜回到冈山老家,躲过了9月9日的另一波逮捕。蓝明谷在家中深入简出,但后来仍觉得不安全,于是开始离家逃亡的日子。蓝明谷为了避免被捕,以四处移动的方式,躲藏在不少地方,包含高雄火车站附近的妹夫家,美浓尖山锺理和弟弟锺里志的住处,锺理和家的后山,屏东内埔。蓝明谷10月初与另一位基隆中学的同事,美浓人李旺辉,躲到今天那玛夏区[6]

1950年初,蓝明谷到屏东内埔找原本在基隆中学担任总务主任的锺国辉,锺国辉带他躲到大武山。锺国辉与李旺辉在9月被捕。10月14日,锺浩东等三名基隆中学同事被枪决。由于长时间抓不到蓝明谷,蓝的父亲、妻子、妹夫等人,都被情治单位以窝藏罪犯的罪名逮捕,要逼他出面,蓝明谷于是在12月28日到高雄市第一分局自首[7]

蓝明谷被捕后,于1951年3月26日宣判“死刑,禠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其家属必须生活费用外,没收之。”蓝明谷在同年4月29日,被带到水源路林口里刑场(马场町)枪决[8],遗体送往国防医学院浸制处理[9]。1951年4月18日,蓝明谷的三弟前往台北看守所打听消息,才将蓝明谷的尸体自国防医学院解剖室的福尔马林池捞出,据传遗体上不但有两处枪伤,颈部也有刀痕[9]

文学作品 编辑

蓝明谷在北京时期即开始于当地纸媒发表文章,可惜多已逸失。目前找到的作品有,1946刊登于北京“台湾省旅平同乡会”机关刊物《新台湾》的短篇小说〈一个少女的死〉、〈问答小天地〉、〈台湾高砂族歌谣〉(译作)。蓝明谷回台后,曾在《国声报》发表〈今孟子见县长〉、〈才和财〉、〈传为佳话〉;在《台湾文化》发表〈鲁迅与“故乡”〉、〈乡村〉。他将鲁迅作品《故乡》译为日文,以中日文对照印刷,由“现代文学研究会”于1947年8月在台湾发行,作为台湾人学习中文的教材。

纪念 编辑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蓝明谷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10]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蓝博洲. 《消失在歷史迷霧中的作家身影》. 台北市: 联合文学. 2001. 
  2. ^ 2.0 2.1 许雪姬访谈,辛佩青纪录. 〈藍健東、藍芸若兄妹訪問紀錄〉《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下)》. 新北市: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 2001. 
  3. ^ 古, 瑞明. 台中的風雷. 台北市: 人间. 1990: 169. 
  4. ^ 蓝博洲,《幌马车之歌》(台北:时报文化,1991)页51-104。
  5. ^ 吴克泰,〈“一、九”学生运动、“二二八”事变〉《台盟与二二八事件》(台北市:海峡学术,2004),页298。
  6. ^ 江明树,《李旺辉传》(高雄市:宏文馆,2008),页114-125。
  7. ^ 蓝博洲,《高雄县二二八暨五〇年代白色恐怖民众史》(高雄县凤山市:高县府,1997),页129-130。
  8. ^ 谢培屏编辑,《战后台湾政治案件:蓝明谷案史料汇编》(台北市:国史馆,2014),页645。
  9. ^ 9.0 9.1 池汝渭. 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 (PDF). 源远季刊. 2010, (34): 57 [2020-09-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7-06). 
  10.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来源 编辑

书籍

  • 曾健民 主编:《复现的星图》,人间出版社,ISBN 957-8660-64-2
  • 谢培屏编辑,《战后台湾政治案件:蓝明谷案史料汇编》,台北市:国史馆,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