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明谷(1919年6月5日—1951年4月29日),本名藍益遠,日治時期岡山街街尾崙人,作家,基隆中學教師,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因涉及基隆市工作委員會案,共產黨員,被判死刑槍決。

藍明谷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19年6月5日
 大日本帝國鳳山縣
逝世1951年4月29日(1951歲—04—29)(31歲) 處決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古亭區馬場町
國籍 大日本帝國
 中華民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47年-1951年4月29日)
學歷
經歷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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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藍益遠的藍明谷,出生於1919年,是家中老大。岡山公學校高等科畢業,就讀高等科期間都擔任級長。公學校高等科畢業後,藍益遠就讀臺南師範學院,畢業後到「枋寮公學校」教書三年,1940年調到「老埤公學校」(現屏東縣崇文國小),不到一年,藍益遠在1941年,北上到東京,與已考上「東京醫學專門學校」的弟弟蔡川燕會合,準備升學[1]:242-243

在東京準備繼續升學的藍益遠與二弟蔡川燕,以及同一時期到東京的岡山青年,包括王荊樹、張順安等,曾成立發揚漢民族意識的「興漢會」[1]:245-247。想到中國的藍益遠,以考取日本在北京設立的「東亞經濟學院」的方法,在1942年到中國北京。他在這個時期與後來成為戰後台灣鄉土文學先驅的名作家,高雄美濃人鍾理和相識,成為鍾理和一生最要好的朋友[2]:117。由於經濟學科的內容不符合他喜好文學的個性,加上不願再由家中支援經費,藍益遠只讀了一年,就透過朋友介紹,到河北省南部的新鄉擔任當地劉姓台商的記帳工作,直到日本戰敗。

二次大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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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被投擲二顆原子彈的日本宣佈戰敗投降,過了幾天藍益遠就回到地名改回「北平」的北京,與蔡川燕及鍾理和重逢[1]:254-255。基於分工的原則,兼顧理想與現實,老二蔡川燕留在中國,於1946年6月,與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坐火車到張家口,投奔中國共產黨;作為大哥的藍益遠,則必須回到國民黨控制的臺灣,負起作為家中老大的責任。在藍益遠回台前,會講華語又會日語的他,在北平曾擔任教導臺籍日軍中國歷史及國家觀念的講師,在蔡川燕投奔共產黨後(改名李河民),藍益遠即與王荊樹搭上救濟總署的船到上海,藍益遠在上海待到同年10月,才再搭船回到台灣。在這四個月期間,藍益遠待在中共地下黨員,臺灣人李應章醫師的臺灣旅滬同鄉會,並與同鄉會的人員,中共地下黨連絡人福州人林昆往來[3],成為共產黨的地下黨員[1]:290-291

藍益遠於1946年10月中旬回到岡山的家,此時家中經濟不再像之前優裕,街尾崙莊於1943年因土地成為軍事用地,而被遷莊到岡山大寮(戰後改名大遼)以東。藍益遠在找到台灣省教育會編輯組的工作,隻身北上[1]:294。藍益遠北上後,與先回台灣的王荊樹及陳本江合租日式房舍居住。藍益遠到臺北不久,共產黨在臺組織就與他聯繫,並要藍寫自傳入黨。在同一時期,他透過陳本江的關係認識張阿冬,兩人在1946年底結婚[2]:118。1947年2月,透過鍾理和的介紹,藍益遠到鍾理和同父異母弟弟鍾浩東擔任校長的基隆中學任教。鍾浩東於1946年4月返回台灣,8月受聘擔任基隆中學校長,擔任校長期間積極於延攬各方人才來擔任老師,藍明谷即是其中一位[4]

1947年2月27日夜,吳克泰帶領藍明谷與延平學院學生葉崇培拜訪帶領「新中國戲劇社」來臺北演出的中國戲劇界名人歐陽予倩,了解如何「組織與開展」學生界的戲劇活動[5]

基隆市工作委員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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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對國民黨失望的鍾浩東校長開始組織團隊,並加入共產黨。1947年9月,成立中國共產黨「基隆中學支部」,學校不少老師都是幹部,後來擴大改組為「台灣省基隆市工作委員會」。1948年秋天開學後,鍾浩東籌辦批判國民黨政府的地下報紙《光明報》,內容主要在啟蒙台灣人及報導國共內戰實況,由呂赫若與藍明谷合作發行。《光明報》由支持共產黨的志工以半夜張貼及發送的方式散布,放在基隆中學學校教室,或是由台大的同志學生負責散布[1]:312-313

基隆中學的行動在《光明報》發行一年後被破獲,此案是國民黨戰後白色恐怖的第一案,史稱「基隆市工作委員會案」或「基隆中學案」。

藍益遠此時已改名為「藍明谷」在發現校長及同事被捕後,9月8日帶著懷孕的妻子及兩歲的兒子,連夜回到岡山老家,躲過了9月9日的另一波逮捕。藍明谷在家中深入簡出,但後來仍覺得不安全,於是開始離家逃亡的日子。藍明谷為了避免被捕,以四處移動的方式,躲藏在不少地方,包含高雄火車站附近的妹夫家,美濃尖山鍾理和弟弟鍾里志的住處,鍾理和家的後山,屏東內埔。藍明谷10月初與另一位基隆中學的同事,美濃人李旺輝,躲到今天那瑪夏區[6]

1950年初,藍明谷到屏東內埔找原本在基隆中學擔任總務主任的鍾國輝,鍾國輝帶他躲到大武山。鍾國輝與李旺輝在9月被捕。10月14日,鍾浩東等三名基隆中學同事被槍決。由於長時間抓不到藍明谷,藍的父親、妻子、妹夫等人,都被情治單位以窩藏罪犯的罪名逮捕,要逼他出面,藍明谷於是在12月28日到高雄市第一分局自首[7]

藍明谷被捕後,於1951年3月26日宣判「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之。」藍明谷在同年4月29日,被帶到水源路林口里刑場(馬場町)槍決[8],遺體送往國防醫學院浸製處理[9]。1951年4月18日,藍明谷的三弟前往台北看守所打聽消息,才將藍明谷的屍體自國防醫學院解剖室的福馬林池撈出,據傳遺體上不但有兩處槍傷,頸部也有刀痕[9]

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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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明谷在北京時期即開始於當地紙媒發表文章,可惜多已逸失。目前找到的作品有,1946刊登於北京「台灣省旅平同鄉會」機關刊物《新台灣》的短篇小說〈一個少女的死〉、〈問答小天地〉、〈台灣高砂族歌謠〉(譯作)。藍明谷回台後,曾在《國聲報》發表〈今孟子見縣長〉、〈才和財〉、〈傳為佳話〉;在《台灣文化》發表〈魯迅與「故鄉」〉、〈鄉村〉。他將魯迅作品《故鄉》譯為日文,以中日文對照印刷,由「現代文學研究會」於1947年8月在臺灣發行,作為臺灣人學習中文的教材。

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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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無名英雄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為紀念來台灣在1950年代被處決「隱避戰線烈士」而設立,藍明谷銘刻於紀念碑上,為中共國家安全部追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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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藍博洲. 《消失在歷史迷霧中的作家身影》. 臺北市: 聯合文學. 2001. 
  2. ^ 2.0 2.1 許雪姬訪談,辛佩青紀錄. 〈藍健東、藍芸若兄妹訪問紀錄〉《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下)》. 新北市: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2001. 
  3. ^ 古, 瑞明. 台中的風雷. 臺北市: 人間. 1990: 169. 
  4. ^ 藍博洲,《幌馬車之歌》(台北:時報文化,1991)頁51-104。
  5. ^ 吳克泰,〈「一、九」學生運動、「二二八」事變〉《台盟與二二八事件》(台北市:海峽學術,2004),頁298。
  6. ^ 江明樹,《李旺輝傳》(高雄市:宏文館,2008),頁114-125。
  7. ^ 藍博洲,《高雄縣二二八暨五〇年代白色恐怖民眾史》(高雄縣鳳山市:高縣府,1997),頁129-130。
  8. ^ 謝培屏編輯,《戰後臺灣政治案件:藍明谷案史料彙編》(臺北市:國史館,2014),頁645。
  9. ^ 9.0 9.1 池汝渭. 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 (PDF). 源遠季刊. 2010, (34): 57 [2020-09-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7-06). 
  10. ^ 陳輝.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華澳報. 2021-04-10 [2021-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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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 曾健民 主編:《復現的星圖》,人間出版社,ISBN 957-8660-64-2
  • 謝培屏編輯,《戰後臺灣政治案件:藍明谷案史料彙編》,臺北市:國史館,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