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资产局(简称文资局)是中华民国有关文化资产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隶属文化部,成立于2007年。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Bureau of Cultural Heritage, MOC(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局徽
基本信息
机关类型中央三级行政机关
所属部门文化部
员额134人
年度预算额新台币11.45亿元(103年度)
授权法源文化部组织法[1]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组织法[2]
主要官员
局长陈济民
副局长粘振裕林尚瑛
主任秘书张祐创
任命者文化部部长
任期无任期保障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4组、4室、1中心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日
前身机关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
联络信息

文资局局本部大楼(原花雕酒储酒库)
地址台中市南区复兴路三段362号
电话+886 4 2217-7777
网站www.boch.gov.tw
文化部文化资产园区(文资局局本部)入口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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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资总处筹备处南部办公室
  • 1997年8月,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简称文建会)于台南市中西区原台南州厅成立国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筹备处,同时负责国家台湾文学馆国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的筹设工作。
  • 2006年,依据2005年新修正实施的《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1条之规定及立法院95年度第6届第2会期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预算及决算委员会联席会议之决议,文建会规划筹设“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简称文资总处),专责推动文化资产业务。
  • 2007年10月1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简称文资总处筹备处)成立。文资总处筹备处将文建会第一处(办理文化资产业务)、文建会中部办公室(原位于南投县中兴新村,后迁至台中市)、文资中心筹备处及国立传统艺术中心部分业务及人力加以整合,另新增文化资产行政、专业技术与研究人员,设置综合规划组、有形文化资产组、无形文化资产组、资产维护发展组、研究传习组;原文资中心筹备处改为文资总处筹备处南部办公室。
  • 2012年5月20日,文建会升格为文化部,文资总处筹备处同时改组为“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局本部位于台中市南区台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旧台中酒厂,今文化部文化资产园区),南部办公室改为“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
  • 2018年5月22日,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局长施国隆表示,文资局未来将升格为“文化资产署”。[3]
  • 2019年11月,文化部以《文化基本法》、《文化政策白皮书》、推动的各项政策和整体性的思维,提出升格后的首次组织改造,相关组织法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核定,其中计划将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升格为“文化部文化资产署”,辖下增设分署。[4]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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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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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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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艺民俗组[5]
    • 传统艺术科:原无形文化资产组传艺民俗科。辅导地方政府接受民间个人/团体提报或办理该县(市)区域传统艺术及民俗生态之普查/选定/认定/登录等特出之文化财。落实重要传统艺术、重要民俗及有关文物之保存维护工作。
    • 民俗科:原无形文化资产组传艺民俗科。
    • 保存技术科:原无形文化资产组保存技术科。推动文化资产保存及修复工作不可或缺,且必须加以保护需要之保存技术及其保存者之普查、列册追踪、审查登录、废止、公告等事项。
  • 古物遗址组
    • 古物科:原有形文化资产组古物科。重要古物国宝之审查、指定及公告。国立古物保管机关一般古物分级列册提报之备查。受理地方主管机关或私人古物登录业务之备查。
    • 遗址科:原有形文化资产组遗址科。受理个人或团体提报具遗址价值者之相关业务。办理中央主管机关遗址勘查、审议、指定及公告事宜。
    • 水下文化资产科:原研究传习组保存科学科业务。办理水下文化资产保存及人才培育。
  • 古迹聚落组
    • 国定古迹科:原资产维护发展组国定资产科。办理国定古迹因管理不当致有灭失或减损价值,通知限期改善,或迳为管理维护、修复等事项。
    • 古迹历建科:原有形文化资产组古迹历建科。辅助各县(市)政府办理古迹与历史建筑普查、列册追踪等事项。召开古迹历史建筑及聚落审议委员会会议,办理国定古迹之重新审议、指定、公告等事项。
    • 聚落文化景观科:原有形文化资产组聚落文化景观科。辅助各县(市)政府办理聚落及文化景观普查、列册追踪及审查、登录、废止等事项。
    • 监管科:原资产维护发展组工程监管科。建置“古迹历史建筑及聚落修复再利用工程管理制度”。办理古迹历史建筑修复再利用工程督导查核。
  • 综合规划组
    • 综合计划科:办理施政方针、中长程计划及重大专案计划之研拟、汇整及绩效评估、地方文化资产专责机构之辅导。
    • 国际交流科:办理文化资产国际交流及合作相关事务之规划、推动与宣传、台湾世界遗产潜力价值之诠释与整备推动。
    • 公共服务科:办理产业文化资产之活化及再利用推动、国家文化资产数据库系统建置及整合推动。
    • 法制科:办理文化资产相关法规之修订、拟议、咨询、阐释及诉愿等事项、各类契约之审议、法制教育训练及推广。
 
位于台南州厅侧廊的文资局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
  • 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
    • 保存科学科:原研究传习组保存科学科。办理保存修复专业人才培育及国际合作交流、推动专业修复人才认证制度、保存修复教育推广、预防性保存科学及管理维护咨询。
    • 研发企划科:原研究传习组材料科学科。文化资产保存修复材料研发及技术移转,以及协助国内相关研究与修复所需之科学检测分析。
    • 修复技术科:原研究传习组技术科学科。文化资产修复技术研究及技术支援,包括建筑类(非结构部分)与文物类文化资产保存修复技术研究(无机材质包括:陶瓷、砖、石及灰作;有机材质包括:纸质、出土及水木质文物;复合材质包括:建筑彩绘及壁画)。

事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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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计室
  • 秘书室
    • 文书科
    • 事务科
  • 人事室
  • 政风室

历任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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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别 姓名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 主任
1 林登赞 2007年10月17日 2008年7月31日
2 王寿来 2008年8月1日 2012年5月19日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局长
1 王寿来 2012年5月20日 2013年8月2日
代理 施国隆 2013年8月2日 2013年9月23日
2 施国隆 2013年9月23日 2021年1月15日
代理 张仁吉 2021年1月15日 2021年3月24日
3 陈济民 2021年3月24日 现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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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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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化部组织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2. ^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组织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3. ^ 曾丽芳. 「2018A+創意季」6天展期吸客逾10萬人次. 工商时报即时新闻. 2018-05-22 [2018-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9) (中文(台湾)).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主办的“2018A+创意季”,今(22)日圆满闭幕……文资局长施国隆表示……文化资产局将升格为文化资产署,台中文创园区即将转型为文化资产园区。 
  4. ^ 文化部组织大改造 拟设立文化产业署、博物馆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今日新闻,2019-11-7
  5. ^ 组织团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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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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