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韶(1161年—1237年5月31日),南宋大臣,字彦淳,庆元府(今宁波)人。
淳熙十四年(1187年),登进士第。
嘉泰年间,任吴江县丞。任上重新定立户籍、徭役制度,与苏师旦对立。
后迁桐庐知县,任上上书免除了桐庐不必要的石料之征,受当地百姓爱戴。
嘉定四年(1211年),召为太常寺主簿,桐庐百姓夹道欢送,直送至富阳。
曾任右司郎官,接待陪同金国来使,不失国格。
任临安府尹近十年,擅于处理复杂案件,平反很多冤假错案,百姓称他作“佛子”。
绍定元年(1228年),任同知枢密院事,参与国家机务。持胡梦昱无罪。
曾任浙西制置使,向史弥远举荐崔福。
端平元年(1234年),授宫观官。嘉熙元年(1237年)5月丙辰, 逝世时年77,赠少傅、太师,封越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