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马纽埃尔-约瑟夫·西哀士

(重定向自西耶斯

埃马纽埃尔-约瑟夫·西哀士[1][2][3](法语:Emmanuel-Joseph Sieyès发音:[emanɥɛl ʒozɛf sjejɛs];1748年3月3日—1836年6月20日,又译西耶斯[4][5]),通称西哀士神父Abbé Sieyès),法国耶稣会士法兰西大革命执政府第一帝国时期的主要理论家之一,法兰西督政府督政官、法兰西执政府执政官。西哀士的《第三等级是什么?》成为了事实上的大革命的宣言并促使三级会议转而成为1789年6月的国民议会。1799年,西哀士煽动雾月政变 (11月9日),协助拿破仑·波拿巴夺得政权。

埃马努埃尔-约瑟夫·西哀士
Emmanuel-Joseph Sieyès
阁下 LH OR英语Order of the Reunion
西哀士肖像(1817年雅克-路易·大卫绘,现藏哈佛艺术博物馆
护宪参议院议长
任期
1799年12月27日—1800年2月13日
总统拿破仑·波拿巴
继任法兰西斯·巴瑟米英语François Barthélemy
执政府临时执政官
任期
1799年11月10日—1799年12月12日
与拿破仑·波拿巴、罗歇·迪科同时在任
继任让-雅克·康巴塞雷斯(第二执政)
督政府督政官
任期
1799年6月17日—1799年11月10日
前任尚-法兰西斯·鲁贝尔英语Jean-François Rewbell
五百人院议长
任期
1797年11月21日—1797年12月20日
前任法兰西斯-杜桑·维勒法语François-Toussaint Villers
继任安东尼·布雷德拉莫特英语Antoine Jacques Claude Joseph, comte Boulay de la Meurthe
国民公会主席英语List of Presidents of the National Convention
任期
1795年4月20日—1795年5月5日
前任法兰西斯·德安格拉布瓦西英语François Antoine de Boissy d'Anglas
继任希尔多·维尼尔英语Théodore Vernier
国民公会议员
任期
1792年9月20日—1795年11月2日
选区瓦尔省
三级会议第三阶级议员
任期
1789年5月5日—1789年7月9日
选区瓦尔省
个人资料
出生(1748-05-03)1748年5月3日
法国弗雷瑞斯
逝世1836年6月20日(1836岁—06—20)(88岁)
法国巴黎
墓地拉雪兹神父公墓
政党平原派(1791年—1795年)
学历圣叙尔皮斯神学院英语Saint-Sulpice Seminary (France)
签名

他还撰写了一个未发表的《社会学》手稿,并对新生的社会科学理论作出显著贡献。[6]

生平

编辑

早年

编辑

1749年5月3日,西哀士出生于法兰西南部的弗雷瑞斯,家中排名第五。[7]虽然家庭有一些贵族血统,但其父只是当地税务员,收入卑微。[7] 西哀士经由家庭教师和耶稣会士得到最初的教育。他还花了一些时间在德拉吉尼昂地区教条主义者的学院学习。[7] 西哀士本来想参军成为一名军人,但他体弱多病,结合他对父母的忠顺,促使他转而追求宗教事业。弗雷瑞斯的副主教对西哀士提供援助,因为他觉得他该感谢他的父亲。[8]

西哀士在巴黎的圣叙尔皮斯教堂的神学院工作了十年。在那里,他学习了神学,准备使自己加入司祭行列。[8] 但他的才能和兴趣专注在科学,结合痴迷于“新哲学原理”,他在学校很快获得了声誉,他不喜欢传统神学。[8] 西哀士在天主教教会索邦学院被教育为教士。在那里,他成为受 约翰·洛克孔狄亚克法兰索瓦·魁奈米拉波杜尔哥百科全书派以及其他启蒙时代的政治思想家的影响,都重于对神学学习。1770年,他获得了他的第一个神学文凭,在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中排名垫底,这是他对宗教教育反感的反映。1772年,他被任命为神父,两年后他获得了神学执照。[9]

神职人员

编辑
 
西哀士半身像由大卫·昂热英语David d'Angers雕塑(1838)。

尽管西哀士拥抱启蒙思想,他还是在1773年被任命为神父。[8] 尽管如此,他并没有马上录用。他这段时间研究哲学和音乐,直到大约一年后在1774年10月的时候,经由有力朋友要求的结果,他被许诺在布列塔尼大教堂教士会成员的职位。[10] 不幸的是,西哀士,这个教士会成员职位的生效,必须等到前面持有这个职位的人死亡。

1775年底,西哀士获得了他的第一个真正职位,成为特雷吉耶主教的秘书在那里做为教区代表度过了两年。正是在这里,他待在布列塔尼的庄园,变得对特权阶级极为反感。[10] 1780年,特雷吉耶的主教被调到 沙特尔管区主教的职位。他开始意识到,贵族们相比于平民,想要进入教会办公室是多么的容易。西哀士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人。他不满教会系统内授予贵族的特权,认为神职推荐权体制是对平民一种羞辱。[11] 西哀士陪同他到那里成为他的副主教,他最终成为了大教堂教士会成员和沙特尔教区主教管区秘书室的教士英语Chancellor (ecclesiastical)

留在教会办事处,西哀士在他职位工作之余保持一种玩世不恭的宗教犬儒主义。随着时间他取得他的牧师职位进入司铎行列时,西哀士已经“使自己摆脱所有迷信的情绪和想法。” [12] 即使他与笃信宗教的父亲通信时,对一个负责沙特尔主教管区的人,西哀士表现出虔诚的严重缺乏。[12] 从理论上说,西哀士接受一个宗教事业,不是因为他有任何形式的浓厚的宗教倾向,而是因为他认为这是唯一的手段来推进他的事业,即成为一个政治作家。[13]

法国大革命初期

编辑

1788年,离上一次超过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间隔,法兰西路易十六提出召集法兰西三级会议。这一建议,并由雅克·内克尔请法兰西作家们陈述他们的意见,作为适合第三等级的组织,使西哀士发表他著名的1789年1月的小册子,《什么是第三等级?》。他开始他的回答:“第三等级是什么?是一切,是整个国家;第三等级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是什么?什么也不是;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

这段话,一直维持以名言被引用,据说是受到尼古拉斯·尚福尔英语Nicolas Chamfort的启发。这本小册子非常成功,它的作者,尽管他的教士职业(他的这部分是第一等级),从巴黎到三级会议,当选作为第三等级的代表最后的第二十名。他在革命开始的那年扮演了主要角色,起草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扩大了在他的小册子中暗示的威斯特伐利亚主权人民主权代议民主制理论,及以男性业主财产作为选举权限制的主动和被动公民之间的区别。

西哀士的小册子煽动了读者们激烈的反应,因为它涉及到的“当时的政治问题并扭转他们走向更具革命性的方向。” [14] 在这本小册子的第三章,西哀士提出,第三等级要成为'重要的实有物’。但他也指出,允许特权状况存在,他们要求成为“最小的可能成果”。在他小册子这种修辞的用法诉诸共用权成为团结读者的原因。同时,它影响了他们要超越简单的要求,并对政权的本质采取更为激进的立场。在这种情况下,第三等级采取的激进立场产生了觉醒意识,法兰西的问题不是简单地处理“皇家暴政” 的问题,而是法律的不平等特权分裂了这个国家。正是从这点上说,公平分配权力和平等权利的革命斗争才真正开始。

西哀士的小册子在塑造推动法兰西革命思想潮流起了关键作用而导致法兰西大革命。在他的小册子,他概述了组成第三等级异化阶层人们的想望和挫折。他抨击了法兰西封建君主制的根基,指控贵族制是一种欺骗性的制度,牺牲负担过重、沮丧的资产阶级利益。这本小册子揭露的东西,成为召开1789年三级会议期间争论的关键问题。

而贵族定义自己为负责维护法兰西社会秩序的精英统治阶级,西哀士认为第三等级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机制。这本小册子将主权不是放在贵族手中,而是界定为组成法兰西国家那些有生产力的组织,能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整个社会,因而表达出最好的激进思想。不仅包括那些参与农业劳动和工艺,而且还商人,经纪人,律师,金融家和其他提供服务者。西哀士经由重新定义了国家的代表以挑战旧社会的等级秩序。在他的小册子,他谴责特权体系,指名他们的成员享受社会最好的产品,而没有贡献出他们有价值的成果。西哀士基本上认为,贵族的特权确立它作为法兰西国家之外利益团体的代理人,并认为高贵特权是“公民社会的叛徒”。

西哀士的小册子围绕三级会议的召开,对结构性利害关系引发显著的影响。尤其,第三等级要求他们体系的代表数量等于前两个特权组职代表的总合,被争论的“三级会议投票方式,不是按群组,而是按席次”。这本小册子把这些问题诉诸群众而它们的部分迁就遭到了革命性的反应。为满足直接代表的问题,西哀士鼓舞愤怒和骚动,团结第三等级反对封建传统的旧制度。其结果是,第三等级要求重组三级会议,但其他两个组职被证明无法或不愿提供解决方案。西哀士建议,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加入第三等级,组成统一的机构,作为整个国家的代表。他不仅提出邀请,而且同时也指出,第三等级有权认为那些否决了这一邀请的人,是不履行他们的国家责任。[15] 1789年6月5日,第三等级采取这项措施; 按照这样做,他们认为这代表国家的权力。当他们决定改变三级会议的名称改为国民议会,这激进的行动确证了先前三个等级分离的组织不再存在了。

国民议会、国民公会和恐怖统治时期

编辑

西哀士虽然不是作为一个被瞩目的公共发言者(他很少说话,而且很简要),却具备重大的政治影响力。他提议三级联合成立其作为国民议会 ,然而他反对废除什一税和没收教会土地。他在国民议会中反对废除什一税,从此他就没能够恢复他先前的权威。[16] 被选入奥诺雷·米拉波支持的君主立宪专门委员会,终究不成功,他反对授予法兰西国王“绝对否决权的权利”。在建构法兰西行省系统相当大的影响力,但,1790年开春后,相比于其他政客他就黯然失色了,而且只有一次被选入每两周一次的国民制宪议会主席之职。

1791年5月15日,罗伯斯庇尔提出一个动议,没有国民制宪议会代表 可以成为以后成立的国民立法议会代表。动议通过后,和制宪会议的其他成员一样,他被排除在国民立法议会之外。但1792年八月十日事件后,国民立法议会超过半数的代表逃亡,功能丧失,决定经由普选产生新代表,并召开国民公会决定新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体制,国民公会由1792年9月一直运作到1795年9月。在国民公会时,他投票支持处死国王路易十六,为此举辩论时他说: “死刑不需花言巧语”。[17] 他参加了吉伦特宪法规划英语Girondin constitutional project起草委员会。在理性崇拜时期,由于恐怖统治的威胁,西哀士不得不发誓放弃他的信仰。之后,当被问及他在恐怖统治期间的经历,他回答说:“我活着过来了”(“J'ai vécu”)。

最终,西哀士未能展开他曾经希望的资产阶级革命,他认为那是一种代表秩序的 “致力于和平物质舒适的追求。” [18] 他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以比较被动的方式促成变革,并建立君主立宪制。西哀士的“小册子设定”法兰西大革命的基调和方向...但从长远来看,它的作者完全控制不住革命的路线。“ [19] 甚至在1791年后,当时很多人认为君主制似乎已是注定的过去式,西哀士“继续坚持他的君主制信仰”,这表明他不打算向像他先前所做的为革命引领方向。[20]这期间,他在国民议会工作,西哀士想要建立能保障法兰西人民权利的宪法,并坚持法律规范下的平等作为社会革命目标; 他最终未能完成他的目标。

督政府

编辑

1794年热月政变罗伯斯庇尔被处决,西哀士在随后的宪法辩论过程中,重新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人物。[21] 1795年,他出使海牙,并且着手制定法兰西和巴达维亚共和国之间的条约。他憎恨督政府制定实施的共和三年宪法,并拒绝出任共和国的督政官。1798年5月,他出任作为法兰西驻柏林宫廷的全权代表英语plenipotentiary,尽量敦促普鲁士王国与法兰西结盟反对第二次反法同盟;这一努力最终以失败告终。他的声望仍然增长,1799年5月,他被任命为法兰西督政官,替代让-弗朗索瓦·勒贝尔英语Jean-François Rewbell

尽管如此,西哀士仍然考虑推翻督政府,并据说,已经考量政府的更换用一些不太可能的统治者,如奥地利的大公爵查尔斯不伦瑞克威廉·卡尔·费迪南德,这些都是革命的主要敌人。他试图破坏宪法,从而造成已被关闭的雅各宾俱乐部复活,与此同时也为儒贝尔将军拟定政变推翻督政府的建议。

法兰西第二执政府

编辑

30岁的儒贝尔将军1799年8月在诺维战役英语Battle of Novi阵亡,而结束这个政变计划。1799年10月拿破仑·波拿巴埃及返回巴黎,使西哀士接触到新认识的波拿巴而恢复了影响力。1799年11月9-10日发动的所谓雾月政变,西哀士和他的盟友解散了督政府,使拿破仑掌握政权。此后,西哀士提出他早就规划的宪法,只是它被波拿巴经由“政变中的政变”,完全改造为波拿巴的《共和八年宪法》就成为1799-1804年法兰西执政府的基础。

拿破仑时代和最后的岁月

编辑

西哀士很快就从临时的执政官职位退休,这是他雾月政变后担任的职务,由1799年11月11日到12月12日,并成为首批护宪参议院成员之一,并成为其1799-1801年的主席;这种让步是由于他从拿破仑取得在克罗恩地区原先属于圣日耳曼德佩修道院采邑制租户的大地产[22] 1800年12月24日发生圣尼凯斯街刺杀阴谋英语plot of the Rue Saint-Nicaise事件,拿破仑为了摆脱雅各宾派的牵制,借机采取任意和非法的程序,西哀士为其进行辩护。

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至1814年时期,西哀士几乎没有退休的念头。1815年,拿破仑短暂的重新掌权,西哀士被任命为上议院议员。1816年,波旁第二次复辟,西哀士被路易十八法兰西道德与政治科学学术院驱逐。然后,他搬到布鲁塞尔,1830年七月革命后,回到法兰西,1836年88岁的他在巴黎去世。

对社会科学的贡献

编辑

1795年,西哀士成为法兰西道德与政治科学学术院的首批成员之一。1803年法兰西学院进行了重组,学术院由四十位院士组成,为终身制。在一位院士去世后,补选产生新任院士填补其空缺。他当选为第二类,递补让·西尔万·巴伊,后者在恐怖统治期间,1793年11月12日被送上断头台。

然而1815年波旁第二次复辟,因他在处决国王路易十六的支持立场,西哀士被驱逐,由皇家任命拉利-托伦达尔侯爵为院士取代其席位。

1780年,西哀士在未发表的手稿创造了社会学(sociologie)这个名词。[6]五十年后这名词再次被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使用,指社会科学,在英语圈被称为社会学(sociology)。[23]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李宗禹等 (编). 新编世界社会主义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6. 
  2. ^ 新华通讯社译名室 (编). 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 . 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7. 
  3. ^ 胡志勇 (编). 汉英社会科学大词典.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591. 2010. 
  4. ^ 《论特权 第三等级是什么?》,作者:[法]西哀士,冯棠译/张芝联校,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5. ^ 《现代法国公法的诞生——西哀士政治思想研究》,作者:乐启良,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6. ^ 6.0 6.1 Jean-Claude Guilhaumou (2006). « Sieyès et le non-dit de la sociologie : du mot à la chos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evue d'histoire des sciences humaines. No.15.
  7. ^ 7.0 7.1 7.2 Van Deusen, Glyndon G., p. 11
  8. ^ 8.0 8.1 8.2 8.3 Van Deusen, Glyndon G., p. 12
  9. ^ William H. Sewell Jr. (1994). A Rhetoric of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Abbe Sieyes and What is the Third Estate?. Durham and London: Duke University Press. p.9.
  10. ^ 10.0 10.1 Van Deusen, Glyndon G., p. 13
  11. ^ William H. Sewell Jr., A Rhetoric of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Abbe Sieyes and What is the Third Estate? 14.
  12. ^ 12.0 12.1 Van Deusen, Glyndon G., p. 15
  13. ^ William H. Sewell Jr., A Rhetoric of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Abbé Sieyès and What is the Third Estate?9.
  14. ^ William H. Sewell Jr., A Rhetoric of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Abbé Sieyes and What is The Third Estate? 43.
  15. ^ William H. Sewell Jr. A Rhetoric of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Abbé Sieyès and What is the Third Estate? 16.
  16. ^ John J. Meng, Review of Sieyes: His Life and His Nationalism by Glyndon G. Van Deusen, The Catholic Historical Review Vol. 19 No. 2 (July, 1933),221. JSTOR (11, February 2010).
  17. ^ "La Mort, sans phrases" ("Death, without rhetoric") being his supposed words during the debate on Louis' fate
  18. ^ Sewell Jr., William H., p. 198
  19. ^ William H. Sewell Jr., A Rhetoric of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Abbe Sieyes and What is The Third Estate? 185.
  20. ^ Christopher Hibbert, The Day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133.
  21. ^ Sewell Jr., William H., p. 19.
  22. ^ Crosne, 埃松省, had belonged to the 圣日耳曼德佩修道院, with a seigneurie that descended in the family of Brancas; both came to the French state with the Revolution.
  23. ^ Des Manuscrits de Sieyès. 1773-1799 (Volumes I and II). Published by Christine Fauré, Jacques Guilhaumou, Jacques Vallier and Françoise Weil. Paris: Champion (1999, 2007).

书籍

编辑
  • Sieyès, Comte Emmanuel Joseph, M. Blondel, and Samuel Edward Finer, eds. '什么是第三等级?' London: Pall Mall Press, 1963.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