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北(1894年4月8日—1960年4月3日),菲律宾华侨,菲律宾洪门进步党理事长,后因支持共产党遭位于台湾的国民党政权逮捕,病死台湾。

许志北
菲律宾洪门进步党理事长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94-04-08)1894年4月8日
 清朝福建省泉州晋江县龙湖镇梧坑村
逝世1960年4月3日(1960岁—04—03)(65岁)
 中华民国台北市台安医院
籍贯福建省晋江县龙湖镇梧坑村
政党洪门进步党

生平

编辑

许志北生于清光绪十九年,太岳传芳、瑶林衍派。晋江龙湖泉州府南门外十七、十八都梧坑村人(吾坑村),自幼随尊人南渡菲岛谋生,先在其季父店中学艺及学习经营之术。由于克勤克俭,认真经营,逐渐积累资金,后来便开办“振成肥皂厂”,畅销吕宋岛及全菲各地。美国的格罗哥Gloco化学品公司看上了许志北的经营能力和销售网络,便同他联营,把“力士”LUX牌的香皂在他的“振成肥皂厂”加工,包装后在全菲销售,因而获得巨利。此后便又扩展业务,经营菲律宾著名的特产椰油生意,同时又开设“振兴布庄”,从事布匹进出口批发业务。至光复以后,许志北又开办保险公司,隶属于美国民主党财团的系统,在全菲顾客很多。由于众多的工商事业的收益,创业成功,家财巨富,遂为菲律宾叱咤风云的华侨巨商。许至北创办菲律宾“洪门进步党”,任洪门进步党理事长、党魁。以商场所获之利创办洪光学校,并任《侨商公报》董事长。许志北拥护共产党,支持捐助中国抗日战争等事业。

许志北创业成功,家财巨富之后,也积极参与华侨社会活动,由于他为人急公好义,乐善好施,所以被推举为菲律宾洪门进步党的领导人之一,获得了会众的拥护,大家称之为“头手的”。

1951年11月,遭中华民国政府以“支持左派”为罪名,秘密押送入狱,是年五十七岁,在狱中遭受迫害折磨至双目失明。

1960年4月3日于台湾台安医院去世。

许至北在中国抗战胜利后,汇款到吾坑村赈济贫困村民。中国共产党在此地建立政权后,将故乡自家志成兄弟楼无偿提供给乡政府及驻军使用。

抗日功绩

编辑

早在抗战以前,许志北就热心教育事业,他着手创办洪光学校,并着重聘请很多进步人士来校任教,如“抗日反奸大同盟的领导人许立(许敬诚)就曾在该校任教,因而培养了不少进步学生,当日本入侵菲岛以后,很多人参加了”菲律宾抗日反奸大同盟”、“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支队”和“抗日锄奸义勇军”等革命队伍,为菲华抗日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当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以李清泉为抗敌会会长的“南侨筹赈会”所属机构,提出“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的爱国救亡口号,向华侨各界进行劝募。许志北既热心捐助,同时也暗中支持马尼拉华侨左派组织许立、许志猛等,同进步组织的关系密切。

国共内战时期

编辑

抗日战争结束后,进入国共内战,各方势力争夺菲律宾华侨力量。时南京国民政府针对左翼华侨,不断地向菲律宾政府提出黑名单。根据国民党特务所提供的情报,菲律宾政府秘密逮捕了二十个华侨,其中包括有工人,店员、教师和商人,他们都是侨界种颇有声望的人物。在这里极右政治气氛的笼罩下,菲律宾华侨社会业方式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光复后便被解散的“华支”队员和“抗反”成员及一些进步人士受到监视和迫害。有一些早已提前回国参加解放战争或其他革命工作。一些留在菲律宾的进步人士则隐姓埋名,避居山顶或州府。除此之外一些比较同情进步力量的社会贤达,也被罗织罪名,然后加以迫害,许志北就是这些受害者中最为突出的一个。

当年许志北的南洋保险公司代理的是美国民主党的保险公司在菲律宾的保险业,而他的椰油生意和进出口贸易的业务,都是同美国民主党系统的商业来往关系的,而当共和党艾森豪威尔执政后,该党的商业系统,特别是保险业,进出口业务和椰油商,都想在马尼拉另找一个代理人来取代许志北所拥有的业务。

蒋介石政权退守台湾后,仍被大部分国家承认合法性,时国民党驻菲律宾党总支部负责人施逸生和柯俊智,他们打听许志北同马尼拉“进步”组织有较好的关系,并也曾经资助过《侨商公报》、洪光学校、以及洪门以外的一些进步组织,还有抗日名将蔡廷锴,左派领导人许敬诚(许立)、许志猛等,他们便罗织罪状,认为许志北曾在日寇占领日期“资敌”,而菲律宾国防部长麦赛赛早已得到美国官方的授意,并且有国民党驻菲总支部的材料,于是,在美、菲和蒋介石政权三方的配合下,导演了一场迫害许志北的丑剧。

在美、菲、蒋三方共同策划之时,许志北也曾得到菲方上层人物的友好告诫,让他暂时离开菲律宾以避不漏之祸。但许志北自己认为并无犯任何一方违背法律的事,所以便问心无愧地安居在马尼拉

但菲律宾国防部长麦赛赛,在美国共和党首领的授意之下,瞒着菲律宾总统季里诺和副总统佩斯,以“通共”的罪名秘密将许志北逮捕,并秘密地押赴在邦邦牙省的菲律宾吕宋空军机场,连夜用专机押送到台湾台北市,将许志北囚禁在台湾的火烧岛

1950年9月,侨社开始被乌云笼罩,菲律宾政府以“结交中国共产党”的罪名逮捕20名华侨,两个月后的1950年11月22日,菲律宾军事情报机构把洪门进步党理事长许志北逮捕入狱。

1950年12月,菲国防部炮制了“许志北事件”,指控富商许志北的“资共罪行”:

第一,捐赠2万美金给中国共产党,补助中共在南洋开展中国共产党活动的经费;

第二,在1946年资助菲律宾人民解放军10万比索。

第三,为共党做宣传工作。又与共党联系汇款接济福建晋江县长许集美(后来的泉州市首任市长)。

这场“许志北共产案”震撼了菲律宾菲华朝野,菲律宾右翼政府宣布,清算许志北在菲律宾的财产,共达八十三个MILLION(每桶一百多万)之多,时等价于四千一百五十万美元。有如此巨大财产的富商,竟然会犯“共产党”罪名而被菲律宾政府押配出境,监禁台湾。消息传开,整个菲华社会为之震惊,法纪和人权,无法保障,排华越演越烈。

台北蒋家政权,早垂涟许志北在菲律宾这巨额的财产已久,便立即派员到马尼拉,要把马尼拉许志北这八十三个million 的巨额财产引渡到台湾,于是一场争肉分骨的分赃戏码,在台北、马尼拉两个政府之间激烈地进行着。

1951年菲律宾国防部清算许志北在菲律宾的财产后,秘密将其押往台北。许志北在台湾被监禁长达十年之久,1961年含冤病逝。“许志北事件”后,菲律宾排华反共浪潮越演越烈,此后拥有一千二百万比索(折合六百万美元)家产的华侨商人陈礼波,亦以“共产分子”的罪名,被季里诺政府遣送台北。

在台湾含冤而死

编辑

许志北被逮捕入狱后,菲律宾中国洪门联合总会,也被菲律宾政府指为“中国共产党驻菲总支部”,人心惶惶,五属会务及时停顿,成为真空,而洪光学校也被视为“中共在菲的文化宣传机关”,面临被关闭的危机。

1952年许志北被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军事法庭判无期徒刑,之后,由于许志北身患重病得以保外就医,但在中华民国立法委员林兢忠的压力下,许志北遂于1954年九月被重新收押。

许志北无端遭受这场飞来的横祸,被囚禁在台湾的火烧岛,后来由进步人士安排许志北先生之子许经汪夫妇前往台湾照顾,当时菲律宾和台湾两地的众多许氏宗亲,特别是台北一带众多的许氏渔民深知许志北遭受冤屈,设法加以营救,因此台北政府唯恐这些许氏渔民到火烧岛劫出许志北,据说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密令火烧岛的医生为许志北注射一种毒剂,使许志北双目失明。

1961年许志北病逝于台北市,这位当年在马尼拉商界叱咤风云的人物,爱国爱乡的华侨领袖,洪门进步党“头手的”,就这样牺牲在美、菲、蒋三方政权联合迫害之下。

参考资料

编辑

附加图像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