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森林

現任司法院大法官・臺灣民事法學者

詹森林(1957年7月10日),台湾法学学者,曾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台湾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2016年获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1]

詹森林大法官
性别
出生 (1957-07-10) 1957年7月10日66岁)
 中华民国台湾
国籍 中华民国
别名Jan, Sheng-Lin
职业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政党无党籍
配偶杨淑文
学历
经历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
    • 司法院大法官

詹森林为自由主义者,表态支持同性婚姻,他说,应维护任何人对性倾向的认同,可修正民法让同性婚姻合法化,在性别平等方面,詹森林除了主张同性婚姻外,也认为男女平等,传统上女性常被剥夺祭祀公业继承权,他认为传统文化应该与时俱进,女性祭祀公业相关权利上应与男性相同;在确保“人伦秩序”基础上,他支持代理孕母;对于安乐死废死议题亦表态支持。[2]

立法院同意权审查询答轶事 编辑

立法院“大法官同意权审查询答”时,中国国民党立委陈超明请詹森林背出大法官的职权,“赶快用背的,背出来”,詹森林不假思索,立刻背出:“第一、解释宪法;第二、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第三、审理...”陈超明打断:“伟大的候选人,你以为我不懂啊?我还要听你背一次啊?”网友认为陈在无理取闹,明明自己要詹森林“赶快用背的,背出来”,却在詹森林背诵时刁难。然后陈又教训詹森林“三民主义读一下嘛”,还说三民主义是“民有、民治、民享”,再次出错,但是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再次引发网友热议。陈超明回应,他当时是要詹说出“大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陈超明强调,自己当时回应的是“你以为我不懂”,而非媒体误传的“我听不懂”。对于三民主义的争议,陈超明则坦言自己“说错了”,他会承认这个错误。[3][4][5]

主要著作 编辑

  • 《民事法理与判决研究(七):消费者保护法专论》
  • 《民事法与消费者保护》

其余著作以与其他学者合著为主。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詹森林教授簡介.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2016-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23). 
  2. ^ 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詹森林支持同性婚姻 建議可修改民法. [201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1). 
  3. ^ 陳超明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 [201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7). 
  4. ^ 大法官審查 陳超明、詹森林詢答秀下限?. [201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7). 
  5. ^ 陳超明出面回應了. [2018-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7).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