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珍
谢珍(15世纪—16世纪),字景儒,江西吉安府永丰县谢坊人[1],明朝政治人物。
谢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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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子监学录 | |
籍贯 | 江西广信府永丰县 |
字号 | 字景儒 |
亲属 | 高祖谢喆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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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谢珍是洪武二十四年举人谢喆的玄孙,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六年(1493年)癸丑科会试中副榜,授南陵训导,调任东光,升为国子监学录,他个性忠厚,曾协助贫困族人举行丧葬,邻居有许配女儿给他人者,他人旋即欲背弃盟约,他就委曲求全,又有佃夫借钱后来偿还欠债,他视为伪物不受,对方以势不能归还原主交易,打算自杀,他因此还回其欠据,死后由御史谢阶写下墓志铭[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同治《永丰县志》·卷二十五·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