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珍
謝珍(15世紀—16世紀),字景儒,江西吉安府永豐縣謝坊人[1],明朝政治人物。
謝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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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國子監學錄 | |
籍貫 | 江西廣信府永豐縣 |
字號 | 字景儒 |
親屬 | 高祖謝喆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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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謝珍是洪武二十四年舉人謝喆的玄孫,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舉人,六年(1493年)癸丑科會試中副榜,授南陵訓導,調任東光,陞為國子監學錄,他個性忠厚,曾協助貧困族人舉行喪葬,鄰居有許配女兒給他人者,他人旋即欲背棄盟約,他就委曲求全,又有佃夫借錢後來償還欠債,他視為偽物不受,對方以勢不能歸還原主交易,打算自殺,他因此還回其欠據,死後由御史謝階寫下墓誌銘[1]。
引用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同治《永豐縣志》·卷二十五·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