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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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总监(英语:inspector-general of police)是多个国家警务部门的高级警务人员。该警衔通常指警务部门内大区指挥部的负责人,在许多国家指全国最高警务人员。

现存警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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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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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警务总监领导孟加拉警察。

加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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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警务总监领导加纳警务处。

肯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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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警务总监是最高级警务人员,领导肯尼亚国家警务处。[1][2]

马拉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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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警务总监领导马拉维警察队。该职位由马拉维总统委任。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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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警务总监领导皇家马来西亚警察

尼泊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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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警务总监是尼泊尔警察及武装警察队的最高警衔。

尼日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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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警务总监领导尼日利亚警察队

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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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各省警务总监领导各省警察队。

塞拉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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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利昂,警务总监领导塞拉利昂警察。该国警察部队是非洲历史上最悠久且持续运作的警察部门之一。警务总监由副警务总监及数名助理警务总监协助。[3]

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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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警务总监领导斯里兰卡警察

坦桑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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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警务总监是坦桑尼亚警察队的最高警衔。

乌干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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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警务总监是乌干达警察队的最高警衔。自2001年以来,这一职位一直由乌干达人民国防军的一位二星少将担任。

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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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爱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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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爱尔兰,前皇家阿尔斯特警察(现已由北爱尔兰警务处取代)的首席警务人员称为警务总监。1970年该职位更名为首席警员英语chief constable

英属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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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印度时期,英国国会曾为印度颁布《1861年印度议局法令英语Indian Councils Act 1861》。[4]该法令设立了一支新的警察队伍,称为高级警务处(Superior Police Services),后被称为印度帝国警察英语Indian Imperial Police[4]最高警衔为警务总监。[4]

巴勒斯坦托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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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托管地,警务总监领导巴勒斯坦警察队。托管地末任警务总监为尼科尔·格雷(Nicol Gray)。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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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ommission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National Police Service Act, 2011. [6 Ma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6 May 2014). 
  2. ^ Commission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National Police Service Act, 2011. [6 Ma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6 May 2014). 
  3. ^ Senior team members listed here on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police.
  4. ^ 4.0 4.1 4.2 Shahidullah, Shahid M. Comparativ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s. Jones & Bartlett Publishers, 2012. ISBN 978144960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