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是为了选举所制定的法律,各国的选举制度并不同。

所规定事项 编辑

选举法一般会对下列事项进行规定:

  • 谁在选举有资格投票 (例如年龄、居住地或识字能力,甚至是否缴税),以及如何登记为选民或投票时须以什么形式出示何种身份证明
  • 谁有资格参选(例如年龄、居住地、出生地或公民权),以及参选人为出现在选票上的登记参选程序(例如提名与附议的填写格式)和关于选民在选票上填写已列参选人以外名字的海选规则
  • 什么课题可以交由公民投票或全民公决进行全民直接表决,和政府机构或公民团体在制定公投选项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 政党内部管理的框架规定,以及政党如何选出参选代表(例如党内预选
  • 选举的金援(例如捐款上限、政治捐款规则、捐款人名单公布和规范参选人团队以外的利益团体在选举中的行为)
  • 如何划分选出立法代表的选区
  • 竞选活动的限制(例如匿名广告、虚假宣传、言论自由底限)
  • 选举中如何投票(包括是否使用纸质选票,或以其它计票方式如机械投票机器或电子投票器,和如何在投票器或选票上向选民呈现选项
  • 选举中如何计票,如何启动重新计票,和提出异议的规则与程序
  • 选民或参选人是否可以并且如何可以到法院或行政机关提出法律诉讼捍卫个人权利或对选举结果提出异议
  • 定义选举舞弊与其它侵害选举系统的罪行
  • 选举法的来源(例如宪法、国家级法典、地方级法典或法院裁决)与如何诠释各法律来源之间的关系

各地选举制度 编辑